男子酒后当街抱摔多名儿童:打不过成人所以打小孩,被判刑5年

今年的7月,广东东兰男子韦某酒后暴力踢踹殴打多名儿童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该名男子当街殴打多名儿童,致使2名儿童受轻伤,一儿童伤势较重住院治疗。

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自称酒后有暴力倾向,喝了3瓶白酒后,在街上乱逛时产生打人冲动,但担心打不过大人,就专挑没有反抗能力的小孩下手......

10月9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男子韦某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原告2.6万元。

经审查监控视频,2018年7月16日15时3分至15时14分许,在这11分钟内,被告人韦某连续在不同场所抱摔、踢头、猛踹3名儿童。

首先是到东兰县东兰镇河堤路某奶茶店旁,看见牙某(女,12岁)推自行车经过,韦某抢她的自行车未果,便用脚踹翻该自行车后离开。

接着行至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某鸡排店前,看见黄某抱着小孩郭某(男,1岁半)在路上行走,韦某便强行从黄某手中将郭某某抢走并猛摔在地,致使郭某某左额骨骨折、左眼部软组织挫伤。

之后,沿曲江路往电影院方向行走,当行至某服饰店前时,看见小孩尹某(女,7岁)经过,韦某牙便用脚将尹某踹倒在地上,致使尹某唇部软组织挫伤。

最后韦某继续行走至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厅,看见小孩韦某(男,5岁)正在营业厅内玩耍,韦某牙上前用脚踹韦某某的头部,接着用脚踩韦某某头部数次,在县信用联社职工和保安的制止下,韦某牙才罢手。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尹某、郭某和韦某的损伤程度分别达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案发后,由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立案后,于10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东兰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牙犯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韦某牙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韦某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未成年人,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因此,被告人韦某牙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当天,东兰县法院判被告人韦某牙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韦某牙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韦某耀各种经济损失人民币24505元、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郭某宸各种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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