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总,想见你一面实在不容易,就麻烦你跟我们回一趟纳雍吧。”深夜里,贵阳一家酒店的大堂内,当纳雍法院执行人员和法警突然出现在莫某面前时,他惊得目瞪口呆。
申请执行人纳雍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莫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但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莫某催要,莫某仍拒不按照判决书约定的期限履行。申请人遂向纳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莫某承诺会在2018年7月31日前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但是承诺时间过去了几个月,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莫某,对方均拒接电话、拒回信息、拒回微信消息,同时也搬离了临时住处,似乎一夜之间“人间蒸发”。
法院遂与兄弟单位联动,对莫某采取临控措施。2018年9月29日夜,兄弟单位传来消息,莫某已入住贵阳某酒店,于是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前往该酒店,并在大堂内“守株待兔”,在30日凌晨成功将莫某带回纳雍法院并实施拘留。(作者 陶光雄 来源:纳雍县人民法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