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了!萍乡两男子在文具店大打出手,原因竟是因为一本笔记本...

黄某(化名)在安源区某小学门口经营文具店,陈某(化名)在黄某经营的文具店隔壁经营文具店。一学生到黄某店里购买笔记本,后又到黄某店里退还笔记本,称陈某店里笔记本更便宜,之后黄某与陈某在黄某店内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黄某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为腰腹部软组织挫伤,并花费医疗费两千余元。因调解不成,黄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陈某在与黄某争执过程中将黄某打伤,应对黄某的合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令陈某赔偿黄某四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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