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两男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竟然还焚车灭迹!最终……

交通肇事常见,但交通肇事后为逃避处罚,肇事逃逸后焚烧肇事车辆毁灭证据的人鲜有耳闻。10月9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两名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6月26日21时许,互助县台子乡某村驾驶人童某某驾驶青B260XX号小轿车,乘载赵某某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沟乡大庄村路段,与行人麻某某相撞,造成麻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童某某与乘车人赵某某不但没有报警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离现场,绕行至东山乡偏僻路段,卸下车牌点燃车辆座椅将肇事车辆焚毁,尔后步行上山将车钥匙及车牌丢弃逃离现场。

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走访目击者并调阅沿途监控视频,经过两天的艰苦努力,最终发现并确定被焚毁的车辆就是肇事车辆。办案民警循线追踪,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将重大嫌疑人童某某、赵某某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二人对肇事逃逸后焚烧车辆毁灭证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童某某因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互助县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童某某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赵某某因构成毁灭证据的违法行为,被互助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处罚。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肇事,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逃逸和毁灭证据只能加重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海东时报

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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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云 编辑: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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