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梨花式报警”走红,丢人吗?

10日,南京一大学生发帖感谢南京江宁警方称,自己9日晚乘坐末班公交车返校,不料坐错方向,临到终点站才发现。因下车地点远离市区,没有网约车愿意接单,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求助,后顺利被民警送回学校。警方称,该女生报警求助是最安全、最正确的选择,同时公布该女生梨花带雨般哭泣报警的录音,一时引起网络热议。

尤其是录音中警察问她多大了,女生回答说:“我好大了,我20(岁)了,呜呜呜呜”,引起不少网友批评该女大学生“巨婴”,甚至质疑警察“浪费警力”。

这段录音乍听上去令人忍俊不禁。可是,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正如警察所表示,这一路上基本上周围全是农田和河道,周边只有非常零散的村镇,不要说网约车不愿意去,正规的出租车一般也不会去,公交车基本上是这条路上唯一可选的公共交通方式。面对着最后一班公交车还坐反了,网约车出租车叫不到,夜晚中在乡村里无法回家时,这位女同学选择报警求助是最安全也是最正确的选择。

部分网友也力挺,“其实和年龄无关,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真出了事儿怎么办?”“十八岁很大吗,尝试了所有办法都不行,完全慌乱之下不可以哭吗?”“人家是真的没有办法才报的警,难道‘有困难,找警察’有问题吗?”

可是,仍有网友不依不饶,批评说:“我看到的只有幼稚、低能,走到社会上会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下。”笔者不禁要问,不就是坐反了一趟公交车吗?怎么就幼稚、低能了?谁能保证自己从来不犯糊涂,在这里并没有必要怀疑该女大学生的生活能力。

至于批评警察“浪费警力”,更是无稽之谈。倘若是自己在偏远地方迷路或者叫不到车,在不确定自己是否处在安全状况之下,为了不浪费警力,宁可“浪费生命”么?警察有义务帮助摆脱困难,公民有权利要求警察帮助自己走出困境,这是社会和谐秩序的基本保障。

当然,“有困难,找警察”不能绝对化,因为有些困难可以自行解决,不必麻烦警察。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哪怕面临人身和财产受到威胁,也坚决不报警。否则,就不是犯傻犯糊涂,而是完全没有自我保护和求助的意识了。

总之,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犯糊涂的权利,并施以援手,拉人一把,而不是站在道德和智商的制高点上看笑话。否则,等到自己有一天也成了被笑话的“主角”,再来感叹“世态炎凉”,就真的打脸了。

梨花带雨式报警走红,是一次美好的警民互动,是一次温暖的正能量打造,是一次暖心的科普教育。希望这样传递正能量的“网红”多多益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