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明确 2018 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

10 月 12 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甘肃省 2018 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已确定。2018 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 14%,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8%,平均工资增长下线 4%。2018 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甘肃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据了解,根据 2018 年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 2017 年甘肃省经济状况分析,经测算 2018 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2018 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 14%;2018 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 8%;2018 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 4%。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机构和团体要严格依据 2018 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综合考虑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企业职工工资在本地区的水平。同时,结合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的开展,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特别困难不能进行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决定暂缓调整。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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