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这种办法实在不妥,逼着职工交纳社保,而且强按手印,这是强迫行为,不能视为职工真实意思的表示,属于无效行为。
我们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是必须履行的,职工也应当配合。
其实交纳职工社保没有什么需要职工必须配合的项目,一般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件,这个在职工求职时就需要提供。剩余的网上操作或提供有关材料到社保公司操作就可以。
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应当从职工工资里扣除。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义务,也是权利。
如果职工不满意企业交纳社保,可以申请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下,即使职工向劳动部门维权,劳动部门也不会支持职工的。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是严重违法行为,而且有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首先企业不交社保,职工可以申请主动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第二,企业不签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企业不交医疗保险,职工发生医疗保险费用,用人单位负责报销。
第四,企业不交生育保险,企业要负责承担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以及生育津贴待遇。
第五,企业不交工伤保险,风险更大。职工出现死亡或者一级伤残,企业要负责供养职工一辈子的。
如果职工实在不愿意交纳社保,那么就想办法跟企业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吧。双方建立劳务关系,可以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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