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掉入路面大坑,医药费被拖快 1 个月没着落

10 月 9 日,知名博主 " 长春西门大官人 " 发布微博:网友爆料,9 月 19 日早上 4 点多,我在吉林大路骑电动车掉沟子里了,快速路施工没有设置围挡,电动车摔坏,膝盖受伤,是被三个环卫工人拉上来的。找市政部门说归修快速路的管。快速路方面说给医药费,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我该咋办,我都躺十多天了,膝盖还肿着呢,都有积液了。

文字下方配有事故现场的图片以及当事人受伤的情况。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坑的上面盖着一片铁板,电动车的前轮卡在了坑和钢板的缝隙之间。当事人的身体也出现了淤青和血印。

凌晨 4 点上班 摔到上班路上的坑里

10 月 12 日上午,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韩女士。

" 快速路施工方也承认这件事,说给我钱,但是现在也没给,他们说得去问领导和会计,就这么拖着。" 韩女士说。

韩女士回忆,9 月 19 日凌晨 4 点多她骑电动车去上班,车骑得也不算快。在经过事发地点时天还是黑的,路灯也很暗,而且在坑的周围也没有路障,什么也看不见,路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坑。于是她就紧急刹车,随后她的电动车前半部分就掉进了坑里,人也空翻着掉进了坑里,坑大约有半米深。身体卡在了铁板上,腿和膝盖都破皮、出血了,小腿也淤青。" 当时我都有点懵了,再加上害怕,也不知道自己咋翻过去的。" 韩女士说。

在韩女士摔下去不久,就有一个女士过来询问她的情况,并且将韩女士向外拉。这时候还来了两个人,一同把韩女士拉了上来。并且几个人还在坑的周围挡上了东西,以防止他人掉下去。其中一人让韩女士报警,韩女士表示,一会儿还要上班,就没有报警。而且自己的腿还可以动,她觉得骨头没折,然后就打车到单位并表示自己不能上班了。

因为赔偿金额 双方没有谈妥

" 从 19 号开始,我就在家里躺了十五六天,没有住院。这些时间都是我老公做饭,下地活动都得挺着,就是上个卫生间,其余时间都在床上躺着。因为腿肿得又木又麻,都不敢回弯。" 韩女士说。

在 19 日当天,韩女士去了医院,医护人员告诉她先不用拍片。过了几天,韩女士觉得身体还是很疼,而且腿还越来越肿,一按还有些软,才去医院拍了片。结果显示由于撞击和擦伤,膝盖已经有积液了,然后韩女士又买的药和膏药,到现在医药费已经花了一千多了。

韩女士表示,这次事故导致自己的电动车坏了,维修人员说如果修的话效果也不会特别好。于是韩女士希望施工方可以赔偿自己的电动车,即使是买个二手的也可以。除此之外,韩女士还要求施工方赔偿自己 15 天的误工费以及医药费,共计四千元。但是对方并未同意。

韩女士表示,在前几天,施工方的工作人员联系她。表示只能给她两千元,并且还要韩女士签字,大致内容是,韩女士收到这笔钱,并且在以后出现后遗症等其他问题的话施工方不再负责。对此,韩女士并未同意。

施工方:现在已经达成一致

12 日,记者联系到与韩女士一直进行协商的施工方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 本来这件事与我们是没有关系的,韩女士掉下去的坑本来是一个通讯检查井,井盖掉了,然后我们就用铁板把它盖起来了,夜间来回走车就把铁板压下去了。我们找了通讯公司,但是他们不管,之后我们就对它进行了修补。在韩女士摔了之后,我们就把这个情况报上去了。领导的意思就是跟她沟通协调,看看她有什么需求。"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修市政道路,雨水井等,通讯的路由他们都不管。但是这个井毕竟是在路内,而且有人摔倒了,领导的意思是给些赔偿,让人心里有个安慰。

" 对于韩女士这件事来说,一是这不是我们的井,井里面都是通信光缆,二是井盖塌陷也不是我们造成的,三是出于同情心,我们领导同意赔偿她两千元钱。后经过协商,现在我们已经达成一致了,即赔偿韩女士两千元钱。11 日我已经将此事告知财会了,目前这笔钱还在审批着,会马上把这笔钱给她拿过去,估计就是这两天了。"

伤者:钱一直没有收到

12 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韩女士,韩女士表示,现在的情况就是自己也同意他给两千元钱解决此事,但是这笔钱却一直没有收到。

" 我就是老百姓,没想讹谁,是他们的疏忽,导致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次是摔伤,要是出现更严重的后果咋办?谁来负责,孩子和老人谁管?我现在站久了这膝盖还疼,影响我的生活。而且这老拖着也不是办法,我还要上班,哪有时间弄这事,他说这几天会送钱,却一直没送。" 最后,韩女士说。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实习记者 蒲钰 实习生 黄春霞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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