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驾照被注销 只因酒驾惹的祸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刘欢苗)2018年10月11日晚,岐山县80后驾驶新手武某某,在实习期内酒后驾车上路行驶,被扶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夜查执勤民警查获,依法被扣除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当晚21时许,酒驾夜查民警在县城新区西二路路段设卡查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十几米外停了下来,民警在检查中闻到该车驾驶人一身酒气,在现场对其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4.6mg/100ml,已经涉嫌酒后驾驶,在采集血样时,民警获知武某某于今年1月考取C1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内。

经进一步询问,武某某晚上和几个朋友去朋友家里聚会吃饭,一时高兴,喝了几杯酒,想到时间很晚了交警已下班,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10月12日武某某血醇检验结果出来后,被处以罚款一千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另外驾驶证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记分达12分的,驾驶证同时被注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取驾驶证。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