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女子叶某因贪图便宜购买二手赃车,没骑几天就被民警抓获,不但被缴了车,还被罚了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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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十多天前说起。9月29日,电动车失主钟先生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到底能不能追回爱车,钟先生心里也拿捏不准。
钟先生
9月28号晚上下班之后我锁了大锁停在楼下,因为是单位的房子会觉得还蛮安全的,也没想过被偷,然后9月29号早晨起来上班就发现车被偷了。
立案后,警方一直在寻找破案线索。10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根据“地网”平台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在朝阳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发现了一辆失窃的电动车。民警通过伏击守候,抓获了涉嫌购买赃车的女子叶某。
刑侦一大队民警 黄晨阳
根据那名女子的交代,她是10月4号在网上跟一名男子联系,然后约定在北大沈阳路口附近那条小巷里面啊,与那名男子进行交易,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钱购买这辆电动车。当时她是以75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这台电动车。根据车主的报案,电动车的实际价值应该在两千六百元左右。
经过民警核实信息后,10月11日下班后,钟先生在西乡塘分局完好无损地领回了自己失窃的电动车。而贪图便宜购买赃车的女子叶某,最后落得人财两空,不但所购赃车被缴回,本人也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刑侦一大队民警 黄晨阳
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电动车时,务必要求原车主提供电动车的发票、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复印件,并且应当与原车主签订转让协议,并由原车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民警提醒
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手续购买二手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收购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以下罚款。
俗话说
▣ 来源 | 1074飞虎队记者记者 黄丽娟、实习记者 熊秋月(图文)
▣ 校对 | 庆遒
▣ 责编 | 文杰、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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