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今年夏天之前,任天堂对我来说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游戏公司。我对任天堂游戏的认识,还停留在小霸王马里奥的那个年代,我个人感觉是任天堂很会炒冷饭,而且因为个人的爱国情绪,看见安倍扮演马里奥后,可以说我对任天堂算不上讨厌,但也算不上喜欢。当我知道《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这款游戏的时候,我并不是非常感兴趣,毕竟在这个开放性世界都成了老掉牙词语的年代,这种满世界跑的沙盒游戏我自己觉得我玩得多了去了,怎么都不可能能跟GTA5这样得神作相提并论吧,在我弟的再三安利下,我尝试着去玩了开头。。嗯。。是有点不一样,但还是差不多,两个小时之后我便把游戏放到角落里让它静静吃灰。
直到前段时间,我觉得既然买了机子和游戏,让它吃灰的话好像有点亏,于是我又把他拿出来接着玩。玩到卓拉领域的主线任务,任务提示让我上雷兽山收集20根电箭,那是我第一次遇见这个游戏的人马,在游戏进程到现在为止,我遇到最强的怪物不过就是独眼巨人,被秒掉一次之后我便找了一个高地用无限炸弹把它炸倒了。在任务提示雷兽山找箭的时候,我便坚信要干掉半人马才能拿箭(其实不是)。三颗星的我很傻很天真的拿着锅盖上去一顿刚,却发现怎么都干不动,无论用什么方法,死了差不多30次,还是打不过。玩FC游戏长大的我,各种动作游戏对我来说都是 SO EASY。被一个小小人马虐了30多次的我哪能咽下这口恶气,我马上打开我的宝具——PC,上网搜索攻略,看完我再知道,原来这个游戏还有盾反,后空翻,子弹时间这种黑科技,在练习了N多遍之后,再稍微熟练了盾反和后空翻,但无奈双方的差距还是很大,在再死了20来次之后,半人马终于倒下了,那一瞬间,满满的成就感涌了上来。
当我打完这个人马,我感觉我跟主角林克之间更加紧密了,我变强了,有一种能够征服全世界立天地间不灭的感觉,与此同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眼中的这个世界居然变得美妙起来,之前没有感觉到的细节都变得清晰可见:空旷的原野,远处的山峰,时不时蹦出来一只小动物,微风轻拂,淅淅沥沥的雨滴声,傍晚的夕阳。。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去“玩”一个游戏了,生活的不易,强烈的快节奏让我变成了一台游戏验钞机,拿起5分钟假如无趣直接让他吃灰,因为游戏太多了。。明明玩的只是普通难度,却也喜欢上网查攻略追求快速通关,好方便去玩下一款游戏,游戏过程索然无味,毫无乐趣而言,因为连脑子都不用用。感觉好像通关的游戏越多越好,看过的电影越多越好,听过的专辑越多越好,泡过的妹子越多越好。好像这些都能成为我炫耀的资本,就像豆瓣上那些动辄观影2000部以上的大佬,我想成为他们。
在别人眼中,爱玩游戏的我,乐趣应该比他们要多得多,但因为这种贪得无厌的念头,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游戏给我的快乐了。小时候我家里并不富裕,别人已经玩起GBA的时候,我却只有一台小霸王和几盘卡带。但是每逢周六日,爸妈会允许我玩一个下午的游戏,短短的一个下午,我得到的快乐却难以形容,屈指可数的几个游戏我都要打穿N便,反复死再反复打。在那个没有存档的年代,每一次角色死亡都意味着重新再来,但我从来不知厌倦,跟我弟在大夏天大汗淋漓得过了一关又一关。那就是我的童年,而后来再玩游戏,除了震撼和激动,却很少会有快乐。在不经意间,我被那个半人马激怒,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干掉他的那一瞬间,我找回了最初游戏的那种感觉,一遍又一遍的跌下,又一遍又一遍的重来,不知厌倦。最终征服了他的那一刻,我就像林克一样,是这片大陆的勇者,那一刻,我找回玩游戏的乐趣,那一刻,我像回到了小时候,懂得慢慢回味游戏带给我的快乐,天真但毫不畏惧地面对这个世界。
对这款游戏的赞美之词,相信你们都看过很多。但这一作《塞尔达》的确是令我对任天堂的改观之作,也令我明白,为何任天堂一直反对将游戏建立在暴力于色情之上,或许,我们在追求快与多的时候,会遗忘很多美好的东西,而让我们记起这些,正正是任天堂游戏的魔力。
虽然卡带苦得让人难以忘却,但不得不承认这游戏,真香!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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