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A
我前两天听说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企业若不续签则构成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B
你是看“央视社会与法”的《律师说》了吗?我正好第二次劳动合同要到期,看完就直接向公司提出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劳动者C
你们的劳动合同听起来好有保障,为什么我当初签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该有的福利都没有......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也是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该有的劳动者待遇它都要有!
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
快看看这篇文章吧↓
劳动须知一
Q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受法律保护,劳动者该有的待遇它都有,比如社保、休假、加班费等等。
劳动须知二
Q
什么情况下才会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该类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单项工作,如专门开发一个软件,研发一项技术,推进一项拆迁工作等;
(2)可以按照项目方式承包的工作,如房屋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某项单项内容;
(3)季节性工作,如榨糖、采棉花、采茶叶等;
(4)临时需要用工的,但需要注意还是应当有一定的持续性,不同于一次性使用的。
劳动须知三
Q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怎么算呢?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啦!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试用期哦!
劳动须知四
Q
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缴纳社保吗?
根据前文所述《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此类劳动合同等同于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时,企业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须知五
Q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了?
有人认为既然劳动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在此基础上约定了劳动报酬,那么就没有加班一说了,不应当再支付加班工资。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质上仍然为劳动合同,并不是承揽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仍然以月为周期,与其他劳动合同只是终止期限不同而已。劳动者仍然享有休息休假权,如果存在加班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须知六
Q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本来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就是项目结束日期,事先均已约定好,项目结束了也不存在续签问题,企业是不是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了?答案其实是需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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