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演“全武行”,打赢进“班房”打输进“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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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因为开车而诱发心理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司机易怒,开口咒骂,情绪失控。近日,汪清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变道引起的纠纷,双方不顾自己同他人的安全在马路上直接动手。致一人轻伤,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原告人耿某医疗等相关费用共 9.4 万余元。

经法庭审理得知,当日,被告人马某与其女朋友徐某驾车到汪清县第六中学附近时,因驾驶车辆变道问题,与原告耿某及同行的范某发生了口角,双方互不相让。

" 你瞎啊?"

" 说谁呢?"

" 说你咋地 ……"

双方互不相让,最后竟直接动起手来。

马某女朋友看形式不对,就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父亲,巧的是马某的父亲这时也开车经过,看见在马路上撕扯的几人有自己的儿子,便也下车加入了进去。期间,马某用拳头重重的打在了耿某脸部,导致耿某下颌骨骨折,完全脱位,经鉴定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过故意伤人罪。根据被告人马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自首表现及调查意见,依法可对马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被告人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做出了上述判决。其马某的父亲及马某女朋友的父亲最终因本案刑事部分被告人陈述、证人证言均无法认定二被告对原告耿某有致害行为,且原告人耿某的陈述也明确表示自己所受伤害系被告人马俊杰所致,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被告人对耿某的损伤不承担赔偿责任,只对其做出批评教育。

在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都曾经有 " 路怒症 " 的表现。路怒,不仅直接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有时候,更使得矛盾升级。法官表示,在交通状况无法有效改变的情况下,防止 " 路怒症 " 最切实的做法就是做好自我调节,情绪失控时不宜再驾车行驶。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杨威 通讯员韩杰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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