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子花两万多购买装备潜水偷海参 偷了七千元被判刑

2018年五一前后,大连男子陈某找到另外几个同伙,商量一起购买摩托艇到长兴岛盗窃海参,陈某帮联系盗窃海参用的氧气瓶等潜水设备以及收海参的人和海碰子朱某(在逃,另案处理),朱某联系了另外两个海碰子李某和王某。

2018年6月15日,陈某和另外两个同伙经过商量后,共同出资17400元购买一艘摩托艇专门用来盗窃海参,加上购买潜水设备,一共花了两万多元。2018年6月22日晚21时许,陈某和其他几个同伙携带潜水设备、网兜等工具驾驶摩托艇来到大连长兴岛某海参养殖区域内曲某的承包海域,盗窃海参162.8斤,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被盗海参在案发当日经竞价后以人民币7000.4元的价格卖给于某,所卖钱款已返还被害人曲某。

2018年7月10日,6名窃贼与曲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曲某的谅解。今年9月,他们被送上长兴岛经济开发区法院的审判席。今年10月,法院公布判决结果:6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罚金刑2万元至2.5万元不等。作案工具摩托艇等予以没收。(文中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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