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还差二十天实习期满 酒后驾车直接注销

10月10日,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大葛寨街里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驾驶人王某的驾驶证也因实习期内记满12分而被依法注销。

10日晚威县公安交警大队大葛寨中队执勤民警在大葛寨街里设卡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1时30分当执勤民警对一辆冀E牌照灰色“五菱”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精气味,遂对车辆驾驶人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5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执勤民警问其知道自己喝酒了怎么还开车时,王某竟称“没想到这么晚了你们还查酒驾,都九点多十点了”。随即执勤民警对王某作出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

因王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王某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若想再取得驾驶证,只能重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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