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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晚,接近半夜时分,有3名网友在岑溪南门桥丽景湾沿江路段人行道旁边的树影下,发现有一个纸箱,纸箱里边居然装着一名婴儿,看样子也就一个月大左右,只裹着一张薄薄的毛巾被,头上戴着一顶小帽,可爱模样人见犹怜,看似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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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深秋,寒露时令已过,更深露重,寒意更浓,大人尚且感觉丝丝凉意,何况初涉尘世的婴儿?网友在纸箱里边及周围,并无发现有什么纸条留言之类的线索,还好孩子没什么大碍,于是打电话报警处理。
110民警随后赶来,把该名婴儿先送往福利院先行照看,下一步再寻找联系婴儿家属领回抚养。
古语有云:虎毒不食子,可是这种遗弃婴儿的行为,有过而无不及!既然当初能够任“性”生下来,为什么没有勇气面对孩子?
对于弃婴行为,专家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是孩子的守护神,有父母的陪伴,孩子才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孩子即使被送到福利院,其实对他们成长是不利的,因为孩子不能缺少父爱和母爱。即使孩子有生理缺陷,也不能轻易遗弃孩子。遇到困难,可以向社会寻求救助,否则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永久的伤害。“。”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父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道德也会遭受谴责,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弃婴行为,将根据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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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在此,多么希望
孩子的父母能看到这条信息!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
请把孩子接回家里吧!!
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美好的人生!
祈祷
综合来源 :岑溪今日 ▏ 编辑排版:梧州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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