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任性!深圳有购物商场因为经理藏着这张纸领罚单

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藏过成绩单

为啥要藏

要是考满分了那巴不得昭告天下呢

对于商场等公共场所来说,营业除了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外,还需要对场所的环境、空气等项目进行卫生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这份卫生检测报告就像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成绩单一样,并且这些信息必须要公示出来能给大家看到。

没有卫生检测报告?

今年8月,坪山区卫监执法人员检查到的这家新联购物商场,虽然看起来商场内外的环境都挺好,但却没有看见卫生检测报告。

商场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可见有卫生许可证和上岗人员健康证等,难道商场未做卫生检测就敢营业啦~

有报告也不拿出来!

结果一问商场负责人,发现商场是有卫生检测报告的,所检项目也都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为100%。

有报告还不公示?卫监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商场要在8月10号前公示卫生检测结果。

回头查又是老样子!

等到卫监执法人员8月13号再次到商场追踪检查时,发现商场还是没有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商场负责人则表示自己忘了。

针对商场超过整改期限仍未及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的行为,卫监部门最终依法予以该商场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其实,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就要求要有卫生检测报告,它是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的证明,也是获取消费者信任的好帮手。

已经取得了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不放在醒目位置告诉大家还“藏”起来,而且指正了也不改,结果最后领罚单,这到底是怎么想的。

所以

卫生检测报告以后千万别藏着掖着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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