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王清平 通讯员 卞瑞峰 马啸)9月29日,河南省原阳县福宁集镇开展了“四创四评四扶”表彰活动。张喜莲是福宁集镇评选的脱贫光荣户之一,肩上披着表彰带,手里拿着荣誉证书,脸上是藏不住的喜悦。
家住在原阳县福宁集镇中岳村的张喜莲以前是村里的贫困户,今年42岁,家里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张喜莲因照顾丈夫、老人、孩子不能外出打工,丈夫看病花掉了近十万元。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没有固定收入,一家人过得十分艰辛。
2016年张喜莲的丈夫去世,在这对孤儿寡母最困难的时期,党委政府给她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帮扶政策,帮助她走出这段艰难的日子。家里的平房改造后,下雨也不漏雨了,刷了新墙,装了新门,还安装了太阳能。孩子上学有教育补贴,每学期还有400元的营养餐补。村里给她安排了扫地的工作,一个月能多挣几百元,再加上每月公益性岗位的收入300元,生活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窘迫了。
“政府帮助我,我也不能一直依靠政府啊!”只有初中学历的张喜莲,决定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把孩子送到寄宿学校后,自己靠打零工挣一些钱补贴家用,虽然挣得不多,但是每年可以增加6000多元的收入。坚强的她不仅在2016年脱了贫,还在今年被评为脱贫光荣户,
“我现在越来越看到生活的希望了,也有信心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张喜莲的笑容更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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