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孩子旷课322天后,母亲被法院盯上了,囚禁14日……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因纵容自己读小学的儿子旷课,并拒绝学校发出的入学令,香港市民彭女士(化姓)被判了刑。10月16日上午,香港屯门裁判法院判定彭女士不遵守入学令以及疏忽照顾儿童罪等4项罪名成立,彭女士被处以14天监禁,缓刑2年执行,同时处以其1000港元的罚款。

截至彭女士今年2月被捕前,其纵容儿子旷课的天数已长达322天。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应有的权利,彭女士为何不让自己的孩子入学读书呢?

据悉,彭女士是一名单亲母亲,今年54岁。孩子的父亲于2015年因病去世。对孩子旷课的纵容或与失夫一事有关。报道称,丈夫去世后彭女士在2015至2016学年的396个上课日中,纵容儿子旷课共322天。

孩子的旷课引起学校的注意,一名跟进此事的社工表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很担心。去年这名社工曾至彭女士家访,发现孩子存在自残行为倾向,而后几次家访也发现孩子被彭女士独留在家中。

2017年11月,香港教育局曾就此事向彭女士发出入学令,后遭遇彭女士拒绝,彭女士对外称,自己曾尝试让儿子返校上课,但儿子主观愿望不想,自己不想勉强儿子。

根据香港的法律,家长必须确保学龄子女到校上课,否则子女无故旷课,家长要承担法律责任。校方、教育局在数次与彭女士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此事诉之于法律。今年2月彭女士被捕,控告书指出,彭女士曾多次让儿子独留在家,或是放任其行为,令儿子受到忽略或不必要的苦楚。

与此同时,法庭报告中还指出,彭女士因不适宜接受感化令及社会服务令,建议法庭以缓刑方式判处短期监禁。最终,彭女士被处以14天监禁。如今,孩子已经由保护儿童组织托管。

为了对付逃学问题,各国政府采取了措施迫使家长解决子女的逃学问题。去年11月,英国媒体就曾曝出牛津郡班伯里市一位单身母亲因纵容孩子逃学坐牢60天的消息。

无独有偶,去年10月26日,法国媒体报道一名四旬母亲因孩子经常无故旷课被北部省轻罪法庭判处缓刑,并处罚1100欧元(约合人民币8493.54元)。

国外把学生逃学上升到法律层面,有人觉得这是教育观念的具体体现,有人却觉得有点不近人情。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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