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火锅放冰箱引发爆炸!浙江女子投诉到绵阳市长热线……

爆料

近日,浙江金华王女士拨打绵阳市市长公开电话12345称:自己在淘宝上购买了绵阳一商家出售的方便火锅,因包装上没有标明相关注意事项,自己将没吃完的部分连带发热包一起放入了冰箱,导致冰箱门被炸掉。

王女士在金华开了一家店铺,事情正是在她的店铺发生的。王女士告诉记者,10月9日中午,她在淘宝上购买了两盒名为“椒吱肉多多微火锅”的方便火锅。

12日,王女士收到了这两盒火锅,当天晚上吃了一盒。第二天晚上,王女士将另一盒拆开吃了,但因为没吃完,就将剩下的火锅连盒放进了冰箱。王女士介绍,从开吃到放进冰箱大概有一个多小时,当时里面的发热包已经没有热气了,但火锅还是热的。

14日早上,王女士开门进店时发现,店铺里的冰箱门被炸开了,原本放在冰箱里的剩余火锅也散落一地,地上以及冰箱门上还有一些火锅汤汁,王女士便料到是头天晚上将剩余火锅放进冰箱造成的,“因为产品包装上并没有写明不能将使用后的产品放进冰箱,我放进冰箱后就离开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

随后,王女士在淘宝上联系商家讨要说法,但对方称是王女士操作不当,与商家无关,并称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发热包已经失效了,根本不会炸。

商家:消费者操作有问题

15日中午,记者通过王女士提供的链接找到这家店铺,店铺名为“川蜀老味道食品专营店”,地址显示是绵阳。记者找到王女士购买的产品,在产品详情页面并未发现有不能将吃剩的方便火锅放在冰箱的提示。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该店客服没吃完的火锅能不能放进冰箱,该客服回复“可以的”,但未说明不能将发热包放进冰箱。

记者表明身份后,该店相关负责人接受了采访。该负责人称:“店铺从来没有收到过类似的情况反映,同时在产品包装上也写明了使用时注意通风,而且也不清楚顾客是否将还在加热的火锅放入了冰箱。因为冰箱是个密闭空间,如果将还在加热的加热包放进冰箱,肯定会出问题。”随后,该负责人通过微信向记者提供了产品包装照片,在加热包包装上,相关注意事项的第二点是“使用中注意通风,勿近明火”,但也没有使用后不能放冰箱的提示。

随后,记者通过产品信息找到该产品的生产厂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加热包不属于该厂生产,对于加热包里面的成分也不是很清楚。同时,也不清楚顾客将火锅放入冰箱时是否已经冷却,加上使用了一个多小时后的加热包还会散发余热,或许就导致了问题发生。

随后,记者联系到生产加热包的厂家了解到,该加热包的主要成分有铝粉、小苏打、活性炭、氧化钙等。同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加热包属于一次性产品,使用之后就不能再次使用了。

专业人士:剧烈放热后还会持续放热

发热包为什么会爆炸?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爆炸?

南山中学化学老师黄波称,发生爆炸是因为剧烈放热引起空气膨胀。因为加热包的成分中很多都属于放热性的物质,有的物质释放热量的速度快,有的释放热量速度慢,剧烈放热后虽然放热不明显,但还是会持续放热一段时间,至于放热时间长短要看发热包的量。如果将这些物质放在冰箱或者其它狭小密闭的空间,相当于将它们局限下来了,就有可能发生危险。

同时,氧化钙遇水后会迅速放热,热度可达100℃,但只要发热包没有接触到空气和水就不会产生反应。黄波告诉记者,加热包里面的成分接触水以后会产生热量和蒸汽,要小心操作,丢弃前要将其冷却到常温。在加热时,火锅盒的出气孔千万不能堵塞,否则也可能引发危险。

律师说法:商家应当承担责任

15日下午4时许,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郑植律师,郑植告诉记者,商家应该承担责任。首先,该产品是一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那么商家就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不能将其当做普通产品对待,因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顾客将其当做了普通产品对待,造成顾客受到损失。

其次,顾客购买了该产品,也就意味着与商家签订了合同,因为商家没有尽到义务导致顾客受到损失,也就相当于商家违约。

而对于厂家来说,因为没有在产品包装上标明该产品在使用后不能放入冰箱,厂家对顾客造成了侵权,最终导致顾客财产受到损失。郑植律师还称,即使该产品属于一次性产品,也应该进行告知。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实习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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