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10月16日)

新华网炫知传播力分析系统显示,今日互联网传播力前五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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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让个税“红包”充分兑现(金海观潮)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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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海外代购将何去何从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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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笼罩华北中南部京津冀部分地区空气重污染

中国新闻网

2480

京津冀

4

滴滴美团称在南京已清退近20万辆违规网约车

新华网

2454

南京

5

如何让孩子放下手机游戏——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乱象与预防措施调查

新华网

2401

全国

□在线预订想取消有点难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媒体报道,在网上租车,24小时之内如要取消预定,需交100%的租金作违约金?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不少消费者在享受在线旅游便捷的同时,遇到了订单无法取消或者取消后被收取高额违约金的情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网民“李英锋”:消费者预订了酒店房间,却因更改计划等种种原因无法入住,即便提前告知商家申请退款,也会因在线旅行社或酒店单方面制定的“不得取消”规则而碰壁,白白损失一笔冤枉钱。这实在是不公平、不合理,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还触碰了法律底线。

网民“冯海宁”: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原因是,在线平台处于强势地位,单方面制定了霸王条款,这让消费者取消订单或者维权变得艰难。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无法取消订单”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平台是否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交易是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相关旅游产品时,要事先了解平台的预订和退订规则,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订酒店等产品。另外,可以采取商业化的手段来解决消费纠纷。目前不少平台或者保险公司推出了退订取消险产品,如果行程确实存在不确定因素,也可以考虑提前购买相关保险,适当降低损失风险。

@工人日报:在线旅游平台单方面规定预订酒店“不可取消”,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该为无效条款。但消费者预订酒店后再取消订单,应根据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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