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第一却被取消资格:部门“掐架”不能总让考生埋单

通过事业单位公招资格审查、笔试第一,却突接通知“因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这是长春市民吕天奇报考吉林伊通县公路管理段养护管理岗位时遭遇的奇葩事。(10月14日《新文化报》)

招考公告中,公路养护管理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吕天奇所学则是“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他还是电询该县交通局,经获准才报的考,可资格复审时却被该县人社局以“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属于土木类而非交通运输类”给刷下了。

该县人社局说:若同意吕天奇继续面试,对其他考生不公平。可换个角度,取消其面试资格,又似将错就错地在一条道儿上往黑里走。

土木工程类专业属于公路养护管理岗位的适格专业吗?网上随意检索一下,很多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岗位的招考,无论企业的,还是事业单位的,土木工程都是适格专业。像湖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的科员职位公务员招考,专业要求都是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怎么到了伊通县人社局,就要“独树一帜”,把土木工程类专业排斥在外呢?

问题的关键,倒并不在于所谓的该县交通局“把关不严,初审予以通过”,而是此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出现了重大缺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事业单位公招中,用人事业单位的上级部门和人社部门,同负督导、监管职责。人社部门的督导、监管,不能仅是事中、事后两眼盯在考生是否报考资质相符上,而应关口前移,在招考公告拟制之初,就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尽到审核把关职责。如果专业要求设置先就出现了偏差,那么后面的关把得越紧,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也就越远。

试想,要是在吕天奇电询之初,该县交通局不是简单同意报考,而是把相关信息反馈给该县人社局;该县人社局又对招考公告上的专业要求设置,及时补正,加入土木工程类专业,并作补充通告……相信就不至于出现如今吕天奇录不录取都两难,以及此次公招公信力因“出尔反尔”而流失的尴尬局面了。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