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镇海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制

甬派客户端记者 王珏 通讯员 沈王紫 叶啸天

“以前要拿很多证件,材料不全可能还要跑好几趟,今天只带了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就办出了,简单又快速。”今天上午,准备开美容美发店的王先生来到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仅凭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办出了区首张《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备案表》,前后只花了十几分钟。

今天起,镇海区正式将以往的“卫生许可承诺制”改为“卫生行政备案制”。

“申请者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带上身份证在受理窗口填写备案申请表,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即可现场领取备案表,作为合法经营凭证。”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经营单位领到备案便可即刻开张,省去了很多繁杂手续,真正做到了’证照分离’。”

记者从该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了解到,原先采用“承诺制”时所需各类材料多达十几份,还不算上复印件。

“如果经营者忘记带营业执照,我们还可以从‘宁波企业信用网’上搜索到其营业执照,再进行打印等后续工作。”窗口办事人员告诉记者,流程的简化让经营者和窗口办事人员双方都得到了便利。

办证流程简化了,是否意味着经营门槛的降低?又是否会影响到消费者健康安全等合法权益呢?

经营单位备案营业后,将有2个月的整改期。期间,区卫生监督所将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规处进行现场指导,敦促其即刻改正。

2个月后,经营单位将进入常规管理阶段,若该单位卫生状况仍不达标,卫生监督所将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此次改革,除“50个及以上房间的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婴儿洗浴场所、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都适用。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