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男子花109元买了个榴莲,没想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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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付旻 张嫦 记者 黄君君)从水果店里购买了榴莲,食用时发现榴莲肉有酸味;买了电影票,取票时发现场次被取消了,影院方还不同意更换场次……近日,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多起消费纠纷。

近日,市民黄先生在马屿一水果店花109元购买了一个榴莲,当他准备食用时发现榴莲肉有酸味,隔天一早便将榴莲拿到店内要求更换。店家认为是黄先生购买后储存不当导致榴莲变酸,拒绝更换,而黄先生认为榴莲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协商无果。随后,黄先生便致电12345投诉举报热线,市市场监管局马屿所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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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该店负责人坚持认为销售时榴莲质量没问题,是黄先生储存不当引起榴莲变酸。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其他变质水果。经过调解,水果店负责人同意退还一半购物款即55元,黄先生表示接受调解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市民购买新鲜水果后,要及时食用或妥当存放,如榴莲应保存在阴凉的地方,而取出的榴莲肉应先放入密封盒内,储存在冰箱里。

买了电影票,到了取票时才发现场次被取消了,要求院方更换场次,对方不同意。近日,市民李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李女士在某团购网上购买了一张当天中午某电影院的电影票,当她前去取票时,发现电影票被自动退掉了。经询问得知,因影院技术问题,这场电影播放不了。她向影院方提出希望以相同价格换一场其他场次的电影票,但是影院工作人员拒绝了。一气之下,李女士便拨打了12345投诉电话。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系影院方调解。影院方表示同意按照李女士的要求,更换其他场次的电影票,不收取其他费用。李女士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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