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10月18日消息,17日,北京大兴一男子芦丙因为在法庭上一口吃掉父亲的遗嘱,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被北京大兴法院处以5万元罚款。但芦某拒不承认自己“吃证据”,且拒签处罚决定书。所幸的是,根据法院的介绍,涉案的遗嘱原件已经在另外案件的生效判决中得到确认,所以芦某就算吃掉了原件也没有用。
近日,在大兴区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承办的一起遗嘱纠纷案中,芦甲与芦乙、芦丙、芦丁系兄弟姐妹关系。芦母于2001年过世后,芦父购买房屋一套,并立下遗嘱,载明“芦父去世后,该房屋由芦甲继承”。
2016年芦父去世,芦甲便向大兴法院诉请判决芦父名下的涉案房屋由其继承,其兄妹协助芦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8年9月21日,此案在大兴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法官依法主持双方举证质证。芦甲代理人当庭提交遗嘱原件及2份生效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材料,在法官确认后,交由芦乙将上述材料传递给芦丙。
就在芦丙接过材料的一瞬间,置于最上面的遗嘱不慎掉落,但芦丙并未将遗嘱放回原位,而是佯装拿眼镜盒,并趁机将遗嘱捏成团攥在手中。随后,芦丙趁他人不备,将纸团塞入嘴里,捂嘴咀嚼、吞咽,期间还不停喝水,以使纸张湿润。同时,芦丙从桌面上取出另一份早就准备好的遗嘱复印件,置于另两页证据材料上面。从法院所示的视频中可以看出,芦丙的咀嚼过程十分痛苦,期间不住地咳嗽。
随后,当芦丙将证据返还给法官时,法官发现,原本泛黄的遗嘱原件却变成了一张凭证的复印件。法官随即责令芦丙将遗嘱原件交回法庭,并释明芦丙,若不交回原件,将认定其故意毁灭证据。但芦丙拒不承认,表示材料交到自己手上时,就是这张材料。在法官向芦甲代理人核实时,芦甲代理人表示,自己提交的证据原件,是从信封中拿出的、折成三折的纸张,并不是后出现的复印件。
让自以为“吃”掉遗嘱就没有证据的芦丙想不到的是,随着现在“智慧法庭”“数字法庭”的不断推进,庭审过程全程留痕迹,任何行为都会被记录下来。
最终法院对芦丙做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另外,对于此事,主审法官肖爽表示,芦丙的行为并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原来,此前,芦甲的弟弟妹妹就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父亲的房子。但因芦父已立有遗嘱,该起诉被法院驳回,被“吃掉”遗嘱原件在那一起诉讼中作为证据,已被法院认定。
同时,这份被“吃掉”的遗嘱尚有复印件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即便没有遗嘱原件,也可认定案件事实。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