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阳讯
10月3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获悉,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至12月31日结束。凡户籍在南阳的城乡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均可参保,未交费人员需抓紧时间缴费,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待遇。
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仍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本地常住居民可通过各乡镇办社保所登记缴费或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收,参保人也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大厅以及各银行网点自行缴费。或通过关注河南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河南省税务局手机APP等多种途径实名注册后自行参保缴费。
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在个人缴费增多的同时,财政补助标准也同步上调。2018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今年,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特别提示,当年出生的我市户籍的计划内新生婴儿,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主户口本和新生儿户口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并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办理次年医保续费。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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