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小区里13辆车被划伤,物业该不该担责?

一夜之间,停放在小区里的13辆车被人划,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看管不当,而物业公司则表示不承担责任,面对被划的车辆,到底谁该为此负责?

毛先生是西宁市城北区景岳公寓小区的业主,因为没有固定停车位,毛先生和其他业主一样把车停在了小区的临时停车位上。8月27日一大早,毛先生发现他的车被人给恶意划了,遭此“毒手”的车共有13辆。车主们纷纷报了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络配图)

业主: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被划

8月26日晚,毛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他将车停放在了小区45号楼下的临时停车位上,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准备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划了一道长长的划痕。起初,毛先生以为只有自己的车被划,结果一看,整条路上的车都被划了,一直到停车入口处,共有13辆车被划。毛先生这才意识到,这是有人故意划的。毛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被划的车,都是停放在临时停车位上的,对于车辆及行人通行没有任何影响,谁知整条路上停着的车都被人划了,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有的车辆损失还不小,连底漆都出来了。”车辆被划的还有业主姜先生,他气愤的告诉记者:“我的车买回来还不到半年,当初买车时,为了避免刮痕,还特意加了2000元的烤漆,因为这种漆的硬度更高一些,价格也相对贵一些,可是即便如此,我的车也未能幸免,一条长长的划痕从引擎盖划到了车尾部,可见划车的人下手有多重。”

事发后,车主们来到景岳公寓小区的翔光物业有限公司调取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从8月26日22时开始,事发地段一直没有任何异常。直到8月27日凌晨1时15分,一名身着浅色衣服的人出现在小区事发路段,此人从小区45号楼2单元门口走出来,在单元门口短暂停留后,他走向了临时停车位,依次从停放的车辆前走过,此时的画面中只能看到一个白色圆点在单元门前的停车位处晃动。不久,一辆车正好停在停车场入口位置,因为这辆车开了远光灯,监控录像之后的画面非常模糊。由于45号楼2单元内的电梯监控录像损坏尚未修复,导致线索中断。毛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车辆被划后,很多业主当时就报了警,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小桥派出所民警也查看了现场。”

物业:业主交纳的并非“看管费”

由于损失严重,不少业主认为除了公安机关介入,小区物业公司也难辞其咎。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并支付了停车费,双方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小区物业公司作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车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出现毁损,物业公司有责任承担部分赔偿。小区物业公司安保部工作人员刘杰表示,小区停车位包括地下停车位和地面临时停车位,大部分业主签订的停车协议都是书面约定,协议中没有负责看护保管的条款,业主交的是停车费而不是保管费,小区物业公司只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被划和偷盗所造成的损失和物业公司无关。他说:“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帮助业主,比如在业主车辆发生剐蹭时向业主和办案民警提供监控录像,帮助业主推测可能发生剐蹭事件的时间,协助民警尽快破案。”

律师:物业公司担责与否视合同约定而定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延辉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小区内汽车被损、被盗的损害赔偿责任,首先车主要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被划或被盗,其次确定和小区物业公司有无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中约定收取的费用是停车费还是保管费。如果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应该负赔偿责任,若是停车费则不用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物业公司又没有明确所收取费用的性质只是场地租赁费、不负责保管责任的,应当承担保管责任。另外,如果业主只是随意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上或者别处,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错,小区物业公司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毛先生等13名业主将车辆停在小区临时停车位被划,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由警方确定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公司在监控等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也提醒业主在交纳停车位相关费用时,要明确了解物业的责任与自身享有的权利以及停车的风险,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车辆停放安全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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