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薛璐 通讯员 赵京亚 魏锦池 贾明娅
新密市居民于某某在刘寨镇租了个废旧厂院,廉价购置了一套加油设施,就做起了汽油买卖生意,结果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行政拘留5天,加油设施被查封。
10月27日下午,新密市公安局刘寨派出所副所长慎域清和王颢翔在园林村李家沟入户采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到第三家时,发现这家闭门不开,慎域清敲了十几下都没人回应。王浩翔弯腰从门缝里观看院内情况,发现院子里停放着一辆破旧面包车,面包车后备箱大开,车厢内放置一台什么机器,拖着一条黑管子,附近地面上还有好多油渍。这是怎么回事?两位民警通过附近村民了解到,院子里居住着一名年轻男子,叫于某某,是开加油站的,院子里的油渍应该是他给别人加油时滴出来的。民警问清于某某的电话后,以“要加油”的名义打通于某某手机,让他把门开一下。果然,电话挂断之后,于某某就把院门打开了。他一看是警察站在面前,顿时傻了眼。接着,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接受询问。
审理后查明,于某某的朋友张某一个多月前联系他,说是在新郑开了一家小加油站,很挣钱,但是这事不敢明着干,现在想收手,如果于某某感兴趣,就把面包车、加油机和自制储油罐等东西转让给他,折价一万块钱。于某某想,人家能干,我也能干,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父亲租的一个厂院也在闲着,地方偏僻,不容易被警察发现,挣到钱了就收手,再把东西转让出去,肯定屁事没有。尔后,趁一天晚上把加油设备拉回来,就开始营业了。开始时,通过电话联系熟人,接着建了个微信群,有了固定的客源后又解散了微信群。一个多月来,共出售95#汽油4000余升。于某某对其私设加油站点,非法储存、销售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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