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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1月1日讯(新蓝网记者 俞笛)2018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四周年。《反间谍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规范和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的第一部法律,是在1993年公布实施的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原国家安全法主要是一部保障和规范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特别是反间谍职责的法律,难以在国家安全立法领域起到统领作用。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
最近几年,到台湾学习和交流的大陆学生越来越多,这些学生在台湾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中,被台湾间谍人员盯上并拉拢、策反。接下来讲述的四则真实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尤其是在境外学习的学子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大陆学生牵线搭桥 国家机关干部被策反
2015年,大陆学生小朱到台湾一所大学做学术交流,有一次去台湾大学听公开课,认识了一个做大陆研究的台湾学生。小朱正在为写论文发愁,因为采访不到当地的高层人士。这个同学给他引荐了原立法委助理徐子晴,在她的帮助下,小朱很快采访到了好几位平时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台湾高层人士。
随着交往深入,徐子晴某次突然询问小朱可否帮忙了解大陆国家安全机关的情况,小朱产生了怀疑,但也没断了来往。2016年,徐子晴帮小朱拿到了台湾一个两岸学生夏令营的邀请函,作为回报,小朱邀请了一个在国家某重要机关工作的熟人一同去台,这名熟人叫小丁。
之后徐子晴频频接触小丁,丁随口透露了单位近期的一些活动,徐子晴也向小丁透露了信息,小丁对这件事印象深刻,因为没多久徐子晴说的话就得到了印证。小丁觉得她能量很大,有点主动想跟她交往。
随后徐子晴用在大陆开化妆品公司请小丁入股为诱饵,吸引小丁频繁地给徐子晴发送单位带着密级的红头文件。短短3个月的时间,小丁先后向徐子晴提供了多份内部文件资料,其中秘密级1份,机密级4份。
徐子晴的真实姓名是徐韵媛,1980年8月出生,是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由于他们的交易被国家安全部门发现,小丁没有等到徐子晴给他回报,就已经沦为阶下囚。
案例二:优秀大陆生赴台交流 小姐姐主动示好成恋人
2011年,18岁的小哲正在一所重点大学机械专业读二年级,因为学习成绩优异,他得到了去台湾义守大学学习交流的机会。
在一次聚会上,小哲被一位自称许佳滢的台湾女子搭讪,之后常常相约,小哲感觉到这位大几岁的小姐姐对自己的情意不一般。一个月后,两人相约旅行,许佳滢不厌其烦地打听关于小哲的各种情况,比如亲戚中有没有公务员,能不能接触到政府的一些文件,并且告诉小哲这些文件还可以卖钱。
小哲所学专业可以接触到不少国防科工的机密,但他完全没有意识。当晚二人发生了关系。小哲回到大陆后,许佳滢以恋人的身份向小哲提出要求,让小哲回去及时把取得的成果发过来和她分享,彼此做对方的“眼睛”。
小哲就读研究生后,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一些项目,逐渐感觉到许佳滢的要求不正常,就提出来分手,但结果是许佳滢在小哲的朋友中到处诋毁小哲是个骗子。
2014年,许佳滢的活动被国家安全部门发现,小哲的行为立即被制止。期间,小哲总共向许佳滢提供了涉及我国防科工的近百份情报,收到了许佳滢的一些报酬,总共折合人民币45000元。小哲因为不再适合相关专业的学习而退学,并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经查明,许佳滢的真实姓名是许莉婷,1977年1月出生,比小哲大了整整16岁,是台湾军情局的间谍人员。
案例三:以有偿收集公开资料切入 步步深入套取机密
2014年,大陆学生小路到台湾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该活动由台湾某基金会接洽,负责接待小路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子林庆哲。
小路在台期间,林庆哲几乎全天候陪同。在交往的过程中,林庆哲了解到,小路所在的院校涉及国防科工机密,并且能接触到相关资料。他很快与小路交上了朋友。
回来后,林庆哲开始只请小路帮忙搜集些国内公开发表的学术杂志和专业期刊信息,小路觉得找起来并不难,加上林庆哲出手阔绰,随便找找就能拿到不少钱。小路把这当做一份兼职,开始频繁为林庆哲搜集资料,共拿到了15800元人民币的报酬。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很久,国家安全部门就找到了小路,这时他才知道林庆哲的真正用意。
林庆哲的真实姓名是林家辅,1984年6月出生,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通过参加台湾某基金会的活动,以志工名义和参加基金会活动的大陆学生进行接触,从中物色有策反发展条件的学生。
案例四:利用离乡交友心切 主动贴近拉拢策反
小刘是国内某大学政治学系的研究生,2012年,作为交换生到台湾淡江大学学习。初到陌生的环境,小刘觉得很寂寞,就在假期约同学一起在岛内自由行。期间,有个当地朋友为小刘和同学忙前忙后,而大家连对方的姓名还都不知道,当小刘问的时候,只说了自己的外号,叫陈小自。
陈小自说他是学网球专业的,就是休闲体育,平时的工作就是教别人怎么玩。陈小自不仅周到而且慷慨,在陪小刘和同学一起玩的几天里,很多费用都是他主动承担的。
作为好朋友,陈小自经常给小刘打气,还鼓励小刘回大陆后报考公务员,说等小刘当了大官就来大陆找她。当时小刘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直到有一次陈小自找到她,说自己换了工作,单位想找大陆的熟人帮忙到一个航展拍点东西,可以解决食宿还给几千元的跑腿费。小刘当时觉得有点奇怪,既然是一个公司固定的业务,为什么不自己出差?陈小自说他自己没有时间。后来陈小自又找过小刘几次,因为觉得陈小自可疑,小刘断绝了和他的联系。
陈小自与大陆多名学生勾连,最终进入国家安全部门的视线。陈小自有时也叫陈佑诚,真实姓名是陈泰宇,1988年11月出生,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近几年,陈泰宇在台湾政治大学、淡江大学、中正大学等高校物色大陆学生,实施拉拢策反。
警示:警惕无缘无故的恩惠 切莫触犯法律的底线
近年来,台湾间谍组织对赴台大陆学生的策反活动日渐猖獗,之所以拉拢策反学生,看中的是他们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台湾间谍对很多大陆赴台学生都说过,希望他们今后能够进入到公务员系统内谋职,尤其是他们感兴趣的一些单位和岗位。一旦学生进入到重要核心敏感位置,再想拒绝台湾间谍提出的更加深入、重要的情报活动要求,台湾间谍就会撕掉温情面具,把之前大陆学生和他交往的活动证据作为把柄,来要挟他们就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个人只要从事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中的几名当事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律追究。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在境外学习的同学们:警惕无缘无故的恩惠,切莫触犯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反间谍法为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提供了锐利武器。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侦破了大批间谍案件,涉及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军到各类科研院所的多个领域和行业,既印证了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的严峻性,也充分发挥了法律武器的震慑打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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