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为了到面馆吃碗面,却因开车门疏于观察,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的一天清晨,陈某驾驶面包车来到常熟市常福街道一家面馆附近,将车辆停放于非机动车道内的停车位,准备下车到面馆吃面,就在他打开驾驶室车门的瞬间,从同向左后方驶来一辆电动车,只听“砰”一声,驾驶室车门与电动车右侧猛地撞上,电动车驾驶者张某及搭乘在后座的陈老太当场倒地受伤,陈某见出了事,顾不上吃面,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并在原地等待交警到来处理事故。不幸的是,伤者陈老太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陈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8年9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某系自首,且已对被害人家属作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在司法实践中,开车门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车主因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案例为数不少。在此提醒司机朋友们,停车时不仅要等车辆停稳后再打开车门,而且要先观察周围路况,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更不能猛地一把推出去,建议可以采用“荷式开门法”,即用远离车门的那只手开门,避免视觉盲区,并提醒乘客尽量从右侧车门下车,注意周围安全。
来源:常熟市人民法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