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没有操作
账户却"自动"发起了
一份239万的借款申请!
并在第二天被提现159万
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深圳
某融资平台的实名客户罗先生身上
涉事账户背后居然出现两个同名同姓的罗先生
2016年2月6日,罗先生突然发现了自己的账户出现异动,在未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居然发起了一份金额计人民币239万元的借款申请,且申请通过审核所借钱款已到账户。
直觉告诉罗先生自己的平台账户被人侵入了,于是立刻通知平台客服并冻结了该账户所有权限。但为时已晚,次日该账户仍被提现159万元。
罗先生立刻报警,警方经查证后,在这个账户的背后居然出现了两个同名同姓的罗先生。
据调查,2016年的1月中旬,此案中的被告许某、陆某、兰某等3人在使用深圳某投资平台APP时发现——
该平台对提现身份设置管理不严格
在绑定银行卡时
不用验证卡主的身份证信息
只要与注册账户同名的卡即可
3人从中发现牟利漏洞,迅速着手。
他们究竟是怎么做的?
1第一步:破解客户信息
许某等人经过排查,将该APP平台中一名为“罗某某”的账户定为作案对象,并轻易破解了该账户密码,登陆后立即将原有的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呼叫转移设置,以便于接收验证码。
2有一张与账户户主罗某某同名的银行卡
经过网络信息搜索,2016年2月4日,许某等人网搜到一名位于湖南的同名同姓的“罗某某”,还有他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他们立即与这个千里之外的“罗某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双方商谈好以人民币18000元价格从此人手中买到了其身份证。
3"偷梁换柱"
许某等人利用此身份证办了一张卡主为“罗某某”的银行卡,并将该张银行卡绑定在之前破解的同名同姓的APP客户罗某某的账户上。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之后,2016年2月6日,许某等人在平台发起了一份金额计人民币239万元的借款。计划实施得很顺利,借款顺利通过审核,钱款也按时到达了账户。
所幸虽然号码已被设置呼叫转移,这一切仍被真正的账户用户罗先生及时知悉。
涉案APP平台在案发后完善了审核制度
罗先生报案后,同年5月31日,许某等三人被警方抓获归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
三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该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一审法院做出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 新 进 展
经检察官后续跟进,涉案APP平台在案发后立刻完善了审核制度,在绑定银行卡时增设了验证卡主身份证和注册身份证等环节,并要求在平台进行借款等操作时账户必须留有相应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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