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敢攻击公交车司机 这就是下场!

公交车上和司机“动手”的现象显然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袭击公交司机不仅在中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很多国家都会被处罚,许多国家也制定了详细法律来规范公交车内的行为举止。

据新华社报道,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还敢在公交车上“动手”?输赢都没好果子吃

然而,这种在公交上“动手”的事件并非近期个案,但其后果却无疑意外都是“两败俱伤”。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共公布了近年来广州近10宗乘客因坐过站或其他琐事与公交车司机起争执甚至“武斗”的刑事案件判决书:

乘客错过车站抢夺方向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下车问题与司机争执并拉方向盘判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交车上骂司机还动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多

摇动公交车换挡杆并拳击司机视力障碍乘客被判处一年徒刑

推撞司机肩膀致方向盘失控致使1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不忍乘客挑衅捅死对方548路公交车司机获刑5年

在乘客和公交司机“动手”的诸多案件中,动手“打赢”了的乘客,被法院判决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打赢”了的司机,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总之,都没有好果子吃!

这种行为全世界都不能忍!

攻击公共汽车司机的行径在美国是重罪,不仅公交车上有显眼的警告,更有对攻击行径的严厉法律追究。比如,据媒体报道,在美国新泽西州,公交车司机座位后面张贴着这样的警告:公交车司机受到新泽西州法律的保护,对司机的攻击,将被处于5年监禁和7000美元罚款。在纽约,公交车上显眼位置张贴的告示则写道:公交车司机受纽约州法律保护,对公交车司机的攻击,是重罪,将被处以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法律详细规定,在发生冲突时,公交司机该怎么做:“当乘客做出暴力、喧闹、侵犯性行为,或者严重醉酒的情况下;公交司机有权让乘客下车。公交安全工作人员(包括司机)有责任采取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在新加坡,袭击公交司机可能被控故意伤害,肇事者将面临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5000新币的罚款。如果是酒后闹事,还将被控公众场合醉酒的罪名,面临1000新币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的监禁。

在英国,警方和伦敦交通局都可执行反社会行为令(ASBO),来保护公众免受公共交通中反社会行为的侵扰。被执行反社会行为令的人在至少两年内,将不能进入指定区域。

在纽约,则更进一步,公交车上显眼位置,张贴的告示则写道:公交车司机受纽约州法律保护,对公交车司机的攻击,是重罪,将被处以最高7年监禁。

在公交车上“动手”,会让一场看似不起眼的争执,成为多条鲜活生命逝去的导火索。因为一点怨气,危及公共安全伤及无辜,教训惨痛至极!

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生活中,情绪难免起伏

须时刻谨记敬畏生命、敬畏规则、敬畏秩序

理性、平和

多一些推己及人的宽容

不放任自己,不纵容他人

生活方能平安美好

监制:胡璇绚

监审:史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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