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取暖季的临近,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连日来,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不用暖气却要交30%的“蹭暖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1月3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不用暖气也要交“蹭暖费”?周围的住户都使用暖气,不开通的住户室内温度肯定也会升高,等于变相“蹭暖”,自然该缴纳部分费用;曾经有住户找到物业,以邻居不开通暖气造成自家温度流失为由表达自己的不满;甚至曾有居民炫耀“俺家今年没开暖气也可暖和”……乍听起来貌似理由很充分,实则压根儿站不住脚,大家都心知肚明,所谓“蹭暖费”不过是供暖方出于减少成本、增加收费或降低亏损的“蹭收费”而已。
温度流失或者供暖效果不理想,很大程度上说是供暖服务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因素所致,比如有的地方采用的是串联式供暖,有的供暖设备年久失修,等等,何况即使收取“蹭暖费”并非直接补偿“被蹭暖”邻居,也未必就一定能够改善供暖效果,无论是供暖用户还是供暖机构,要求用供暖用户交费理由都很牵强;供暖用户比例高低确实会对整体供暖效果,但据此收取“蹭暖费”不但毫无法律方面依据,而且明显涉嫌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
向未供暖用户收取“蹭暖费”的动议和做法,并非新乡陆通龙园小区的发明,早前就曾有多地出台了类似的规定,甚至以不交“蹭暖费”便以断电相要挟,也引发部分业主抵制和社会热议。何以一些地方热衷强收“蹭暖费”?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没有真正替用户着想,双赢、多赢的思维寻求破题之道,鼓励更多住户加入集中供暖的行列,而只是单纯地考虑自身减损增收,致使矛盾难以从根本上得到破解。
从相关报道不难看出,之所以一些用户不愿意接受供暖,“蹭暖”并非主流的想法,白天孩子上学、大人上班家中没人,选择供暖存在浪费、不划算,不如自家使用空调按需取暖,才是关键所在,不少人都表明了计量供暖收费的愿望。倘若供暖部门能够着眼于从“供给侧”解决问题,在力所能及保证供暖效果的同时,能够充分尊重并满足用户诉求,创造条件告别按建筑面积计费,推行计量供热收费新方法,想必会被更多用户接受。
有识之士认为,收“蹭暖费”无异于鼓励“蹭暖”,只会陷入恶性循环;更有网友调侃称,假如一幢楼或者全小区只有一户选择供暖,其他用户是不是全都交“蹭暖费”?可见即使眼前对供暖、物业部门有利,假“蹭暖”之名行“蹭费”之实,既不合理、合法,也不可行、难以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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