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勇敢抱”,激发正能量

据报道,3日,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在媒体见证下给报道中英勇冲上前的男乘客——吴烨,颁发了10万元重奖。(11月3日《人民日报》)

网友除了谴责乘客无视安全抢方向盘、殴打司机,抱怨公交司机不该与乘客互殴以外,还遗憾无人阻止这场“司乘互殴”行为。在这样的语境下,两年前武汉过江公交发生类似事件,由于乘客吴烨及时出面阻止,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必须为吴烨的行为点赞。

事实上,企业或行业协会重奖吴烨的“勇敢抱”,就是用另一种方式点赞。对此,也许有人怀疑企业或行业协行“蹭热度”。笔者认为,即便企业或行业协会有“蹭热度”之嫌,但是可以有。

因为,这是正面点赞,不是负面“消费”,此举具有激发正能量的作用,一方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引导乘客的行为,另一方面触动勇敢者的情绪,激发更多乘客及时勇敢阻止乘客的危险行为,共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有一种观点说得好,没有一个人是孤岛。漠视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及其行为,受害的不只是当事人,可能还有自己及其他人。因此,发现有人做出冒险的极端行为,必须及时制止,才能防止悲剧发生,也才能保证自己和公众的公共安全。

其实,有了重庆万州这起公交车坠江事件,相信足以警醒每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做文明人,守秩序,遵规则。所以,有人或许觉得不必对“勇敢抱”实行重奖。甚至有人担心没有奖励之后,则没有人再“勇敢抱”,怀疑“重奖”带来“负作用”。

这看似有点理由,实际上多虑了。因为保护自身安全是一种本能,不必担心“重奖”缺失后会带来消极作用。尤其要看到的是,并非每个人遇到有人抢方向盘时敢站出来阻止,毕竟可能面临伤害,所以,对“勇敢抱”予以重奖,并非多此一举,而是很有必要。

因此,不必怀疑企业或行业协会重奖“勇敢抱”的动机,相反,只要企业或行业协会愿意,多多益善。当然,每次都希望企业或行业协会重奖,有时恐怕会落空,所以,还需建立政策层面的制度化奖励规则。

除此之外,还需立法规定,攻击驾驶员是重罪,从而把此类危险行为纳入法律惩罚的范围,健全法治体系,宣示法律的威力,有效震慑危险的乘客,更好地保护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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