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号,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网吧负责人报警,称有人利用技术手段破解了网吧管理系统上网。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查看情况。
办案民警说,赶到现场以后,他们当场查获了一名20多岁的男子,正在网吧上网。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网吧管理员正准备给其他客人充钱,在检查空闲机器的时候,发现其中一台机器工作异常。
店长介绍,本来应该充在59号机子上面,但是网管充的时候,可能是充到别的机子上了,然后 他们肯定准备排查一下这个情况。
在核查过程中,网管人员发现,本来要充钱到59号机,结果发现59号机有人正在上网,而管理系统则显示59号机并没有开机。
种种情况说明,59号机子的异常,一定与眼前这个正在这台机器上上网的男子有关系。
经查,胡某通过技术手段在该网吧免费上网累计时长达142小时,按网吧的收费标准,其实际已造成了网吧400余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警方已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可能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就是利用一些技术手段,蹭了会儿网,就是一种“占便宜”或“吃亏”的行为,认为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有不少“蹭网者”还在为不花自己钱就能上网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这是“偷窃”甚至是黑客行为,不当得利侵犯的更是多方权益,蹭网本身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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