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共安全 大家共同行动

前些天,令全国人民纠心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尘埃落定:系因乘客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并互欧,致使车辆失控坠江。车上15人遇难。这样的结果让人觉得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一场无谓的纷争,拉十几个人“陪葬”。

在网上搜索类似的事件不难发现,全国多地都曾发生过乘客抢夺方向盘、打公交车司机的事件。甚至2015年,同样在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上,早已发生过女乘客坐过站抢夺方向盘导致的车祸。就此,人民日报发出令人深思的叩问:“乘客与司机互殴何以一再出现?痛定思痛,别止于唏嘘,更别停留于愤怒。无彻底反思就无真正救赎,不形成制度正义,类似悲剧便难断绝。”

是的,类似的悲剧,让我们不禁反思,我们国家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是否还有待完善呢?首先我们可以从制度上加以完善,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制定更为详细立法,以达到行之有效的约束力!如公交车此类的高危公共区域,任何一个人的无知行为,都有可能危及多人的人生财产安全。违而不责,反而助长不正之风,使其更嚣张跋扈。同时,应立法对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制止威胁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者,加以保护。要让英雄有法可依,依法“逞能”,那么将会有更多的普通人,愿意站出来成为英雄。

其次,提升国民素质依然任重而道远。尽管改革开放这几十年来人民的钱包鼓起来了,整体国民素质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不可否认,仍有部分国人的素质仍然亟待提高。特别是很多人缺少了职业的认同感,以及对普通劳动者应有的理解和尊重。他们普遍存在一种极端的“顾客即上帝”的思想——他出钱了,他是消费者,那么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什么“尊重”“法律”早就被这类人抛诸脑后。

因此,各新闻媒体应利用多样化平台,积极宣扬和引导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同样,公共安全意识的宣传,不应只存在于课堂,各新闻媒体大家共同努力,积极宣传引导建立正确的公共安全意识。

最后,对于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在公共现场或区域应加以保护。这个社会永远不排除极个别,会在受到刺激一时冲动,或处心积虑想要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所以,对于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人应加以保护。例如公交司机,在其驾驶坐位处可设置隔离玻璃,让有威胁者无法靠近。或配备随车安全员,对有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出现时,加以制止。

其实对于此事件,如果女乘客能小一些火气,多一些理解,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也许事件不会发生。如果司机多一些理智,立即停车报警,事件不会发生。如果乘客当中有人也像另一起殴打公交司机事件中,见义勇为的小伙子一样,飞起一脚让闹事者安静,事件也不会发生。

可是,已没有也许……我们只能通过这个悲惨又无奈的结局呼吁更多的人,你我共同努力,维护好我们的公共安全。(作者: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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