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贵州省剑河县一名刚满 8 岁的幼儿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幸好公安交警及时出现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避免了一起悲剧的发生。
据民警介绍,当日中午 13 时许,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县城江北岸路段有一幼儿驾驶三轮车上路行驶,对过往车辆、人员带来很大威胁。
接警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开车赶往现场。
抵达群众报警路段,民警看到一名幼儿驾驶着一辆三轮车歪歪扭扭的行驶在公路上,好几次都差点跟过往车辆发生刮擦、碰撞,幸好过往车辆采取避让措施得当,才没有发生意外。
见到情况紧急,民警立即驾车上前小心靠近三轮车后迅速将小孩及三轮车控制,将三轮车安全靠边停了下来。
就在民警询问小孩子相关信息的时候,只见一名中年男子匆匆忙忙的朝民警跑过来,告诉民警这辆电动三轮车是他的。
原来该涉事电动三轮车车主罗某将三轮车放在自家充电,罗某觉得自己去吃点东西马上就回来,离开这么短的时间不会出什么问题,没有将插在三轮车上的车钥匙取下来便离开了。
刚满 8 岁的小孩吴某,见到家旁边停着一辆正在充电的三轮车无人看管,便上车玩耍,无意之下启动了电动三轮车的开关,一番误打误撞便将三轮车开到了路上。
事后,民警对三轮车主罗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罗某也认识到了因自己一时疏忽,而导致小孩将车辆开至公路上。幸好交警及时出现并制止了小孩的危险行为,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罗某一个劲的向交警表示感谢,并表示会吸取本次教训,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唐仁洪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如雄
编辑 段筠 / 编审 侯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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