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6日公布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成为教育部等六部门的特别要求,当然是“大有来头”的。
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是我国扶贫优抚政策的一部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也是社会的慈善友爱之举。在扶贫救济过程中,以学校名义设立的所谓“助学金”、“励志奖”,其发放的标准更多的是考虑学生的家庭情况,目的在于帮助经济拮据的学生减轻后顾之忧,以专心学业。因为慈善资源有限,能够普遍被接受的分配方法就是,家庭更为困难的学生,应当优先得到帮助。
但近年来,不少高校贫困生助学金申请会,往往沦为“哭穷大会”、“比惨大会”。虽然这种“隐私展览”式的贫困生认定方式,是为将贫困生认定放在“阳光”下,公开接受众人检验,但此举是对贫困生尊严的无形拷打,无异于“二次伤害”。让贫困生当众诉家史、晒贫困,便是在赤裸裸地伤害他们的尊严,要么只有连尊严都抛弃,要么只有放弃被资助,依旧与贫困为伍。如此认定贫困生显然有失温情化、人性化、正义化,类似的不恰当做法,是标准的救了大学生的贫,却伤了大学生的心。
由于经济压力,贫困生的心理更加敏感,容易自卑焦虑,悲观失望。贫困虽然并不可耻,但是贫困生内心里还是不希望被人另眼看待。因此,要使被资助学生觉得心安,需要实施“无痕化”救助。如今,教育部等六部门提出禁止“诉苦比困”,进一步体现了高校扶贫工作精细化和人性化的趋势,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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