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构建

摘 要:作为农业大国, “三农”问题不仅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更是农民走向致富之路的一大障碍, 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构建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历程, 分析其在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最终为新时代农产品顺利流通积累经验。新时代下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这种时代背景下, 通过探究农产品流通链的新特点及其组成部分, 找到保障农产品流通链重构的措施, 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我国农产品流通的发展梳理

(一) 农产品运输业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初, 物流的概念被引入我国, 使我国以粮食为重点的农产品物流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近年来在物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 其存在的问题也更加突出。从运输主体来看, 仍然以个体运输为主, 缺乏规模化的运输企业。并且大多数运输主体年龄大、学历低, 最终致使农产品运输专业化程度不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弱;运输设备上呈现技术水平落后、基础设施不足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运输冷藏车辆不足、配送中心场地不够、农产品保鲜技术落后等方面。

(二) 农产品批发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产品批发经历了从1978到1984年的自发萌芽阶段、1985到1990年的快速发展阶段、1991到1995年的盲目发展阶段、1996到2008年的规范发展阶段以及近几年的规模化发展阶段。总的来说,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历着由少到多、规模从小到大、从个人自发形成到政府参与推动的过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批发市场平均交易规模迅速发展壮大。为应季农产品迅速销售而出现的产地批发市场日益减少, 为解决城市居民采购困难而发展的销地批发市场稳中上升, 这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日益成熟的表现。

(三) 农产品销售状况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瓦解后, 我国农产品逐渐走向市场。2006年以来, 国家出台的关于农产品流通建设问题的文件, 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产品健康发展。据统计, 2012年我国农产品商品量已达16亿吨, 高出同期总产量增速12.3%。但目前我国农产品销售仍主要以初级产品为主, 对其进行深加工的流通形式较少。另外从销售渠道来看, 主要分为两种:种植农产品的农户自己到市场销售;农民将农产品卖给商贩。但这两种销售方式都不是农民增收的最佳选择。

新时代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重要意义

“菜贱伤农, 菜贵伤民”一直是我国部分农产品出现的怪象。主要是由于农产品收购者用极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 经过产地批发、转运、销售批发, 最终以上涨几倍的价格卖到消费者手中。这种现象不仅使农户获利微弱, 消费者更是苦不堪言, 把我国农产品落后流通体系体现得淋漓尽致。新时代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有利于减少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繁琐的中间环节, 降低农产品流通中的保鲜和运输成本, 节约交易中介的运营费用, 不仅提高了农户销售农产品的收入水平, 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者菜价高的问题。

我国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分割化严重、农产品需求信息不对称及缺乏竞争化的市场环境。“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不良农产品流通现象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人为干预的后果。新时代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有利于分散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相互连通, 进而形成全国性的农产品流通大市场, 有利于城市消费者农产品需求的调整。新时代下信息技术的运用及网络数据分析,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市场的透明性与公平性, 大大减少对我国农产品的人为干预。重构农产品流通链既能打破信息封闭、市场分散的局面, 又有利于公平价格机制的形成。因此, 健全农产品市场机制、有效调整城市农产品需求状况成为新时代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重要举措。

传统农产品交易方式主要有直接销售与间接销售。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新时代下农产品交易方式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一些新型方式如借助互联网搞营销、在特定场所进行农产品拍卖等, 给我国农产品交易带来了新的生机。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农产品交易网, 汇聚了海量农产品供求信息, 并采取及时发布、及时交易的模式, 使得农产品批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快捷的网上交易服务。

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新特征

(一) 流通主体规模化

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国家政策支持, 我国农产品流通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具有规模化、组织化的核心农产品流通企业也在逐步增多。流通主体的发育完善, 有利于整合力量以协同整个农业产业链的运行, 最终使农产品流通处于有序且高效的发展状态。从批发市场来说, 2013-2015年, 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成交额从18113亿元上升到22055亿元, 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农产品商业化的规模在逐渐扩大。因此, 流通主体规模化将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新特征之一。

(二) 流通链条精简化

农产品流通链条太长、衔接不紧密, 使得农户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缺乏随机应变能力, 最终不仅出现农产品出售困难的现象, 还会直接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惠农网通过联合产地的农户、合作社等主体, 经筛选、认证后构建的全国性产地合伙人体系, 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 还提高了采购效率。因此“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使得流通链条精简化也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新特征之一。

(三) 流通布局合理化

目前我国农产品各个流通节点的流通网络布局仍然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但事实上这与我国农产品产地布局却相差甚远, 这种情形自然无法形成规律化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另外, 由于迅速发展的大城市交通管制严格, 使得许多农产品即使到达城市, 但在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这种不合理的流通网络布局无疑成为农产品交易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农产品流通布局合理化从整体上解决了农产品宏观上遇到的障碍, 随着国家有关“三农”政策的出台, 相信其一定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重构的新特征之一。

(四) 流通市场信息化

众所周知, 我国政府及企业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都处于积极状态。农产品信息网的建设一定程度上把农户到消费者之间的各个主体都联系在一起, 推动了农产品市场信息沟通的进程。但由于农户获取信息成本高、对市场分析能力低等原因, 仍然不能达到理想效果。流通市场信息化, 能减少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盲目性, 有利于农户理性地应对市场波动, 最终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据统计, 2016年阿里零售平台共完成农产品销售1000亿元, 同比增长超过40%。这一数据说明利用互联网销售农产品的方式已经得到人们认可, 因此流通市场信息化也将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特征。

(五) 流通机制战略化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主体之间各自为战, 缺乏具有领导核心的企业。没有相关合同的约束和保障, 既导致农民的利益很难维护, 又阻碍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而流通主体之间如果不能形成战略合作机制, 自然不利于农产品大市场的形成。流通机制战略化既能使流通成员之间形成联盟式及利益共同化的合作关系, 使农产品流通体系信息化, 又有利于建立基于终端需求的产销体系。因此流通机制战略化也是新时代农产品流通链的新特征之一。

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组成部分

(一) 农产品生产者

农产品生产者是我国农产品得以流通的基础, 没有农产品生产者就不存在农产品的流通问题。近年来, 我国农产品产量一直是稳中有升, 质量问题也在逐步提高。一方面为我国农产品形成大市场提供源头, 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二) 农产品批发者

农产品批发者是我国农产品得以流通的中间环节, 其包括一级批发和二级批发。一级批发是指采取薄利多销、快进快出的方式从原产地直接进行大量批发, 只赚取中间差价而不参与农产品的零售。批发者在卸货的同时进行出售, 流通速度相对较快。二级批发大多以销地批发为主, 只承载少许额度的批发量, 但农产品的批发种类较多。因为其依靠价格及销量赚取利润, 自然比一级批发者加价多。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 农产品批发者对其流通速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 农产品物流业

农产品物流业不仅是物流业的一个重要分支, 也是我国农产品顺利流通的保障。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对物流技术及设备有着不同的要求, 所耗用的物流成本也存在差异。农产品干货类对其要求较低, 但一些特殊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对物流保鲜要求相当高。物流运输方式的不同及物流设备的要求差异, 都不足以对农产品物流业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链上的重要环节产生影响。

(四) 农产品零售业

农产品零售业是其流通过程的终端环节, 包括集贸市场销售与超市销售。无论哪种销售方式, 其辐射范围虽然较小, 但都具有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优势。因此零售业既是农产品流通的决定因素, 又是接触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关键。

(五) 其他服务业

我国农产品流通链中的其他服务业主要是指中间代购服务业。由于农户大多为个人农产品提供者, 产品量难以形成规模化, 因此很难找到合适的购买者。从批发者的角度来看, 散户的农产品量不足且与其对接难度大, 也使合作不能很好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 中间代购服务业就成了生产者与批发者之间的桥梁。

(六) 互联网电商平台

互联网电商平台是新时代下有效推动农产品流通的润滑剂, 为我国农产品的健康流通提供极大的促进作用。“线上、线下、物流相融的新零售”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共识。随着科技进步,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广方式的出现, 为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提供了新的交易平台。另外农产品电商的发展, 在产销资源、物流配送、信息数据发布等流通链上举足轻重。并通过对相关数据分析及市场调研, 使产销两地相对接, 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农产品流通盲目性的问题。互联网电商平台不仅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改变了原有单一销售模式, 还降低了流通成本, 直接提高收益。

保障我国农产品流通链重构的措施

(一) 培养农产品核心流通企业, 提高其组织化程度

我国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主要以松散型为主, 一些个人企业抗压能力弱、技术水平低及资金不足, 势必为农产品流通带来一定阻碍。在这种情况下, 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成为必然选择。农产品核心流通企业具有资金实力雄厚、流通规模大、对整个市场的掌控力强、信息化程度高等优势, 能够根据不同种类农产品的特性提供各异的流通模式。农产品核心流通企业一般包括农产品生产合作社、龙头收购企业、大型配送中心、连锁销售场所等。农产品合作社可以起到聚集松散农户的作用, 使个体农户相互合作, 有利于种植规模化、高质量的农产品。龙头收购企业除了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及战略布局外, 其所起到的宣传作用也非同小可。通过对农户进行知识普及, 能够更利于农产品现代化种植方式的实现。其次, 龙头收购企业也拥有足够影响力找到可以销售农产品的渠道。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 既具备超强储运能力, 又有利于保障农产品的新鲜度。发展多形态零售组织, 特别是促进连锁销售场所的发展, 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快销, 更是创造农产品信息市场化的一个信号灯。

(二) 构建全产业链模式, 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农产品物联网追溯体系

全产业链模式是指核心企业通过独资或者合资的方式, 致力于建设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从生产、流通到最终销售的所有环节。农产品全产业链流通包括农产品合作社主导的流通、龙头收购企业主导的流通、大型物流企业主导及连锁销售场所主导四种模式。而物联网追溯体系是指对从“田地到餐桌”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展现, 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建设。

(三) 把握市场定位, 统筹规划农产品流通布局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 对大宗农产品原产地、特色农产品区域、都市农产品等流通网络采取不同布局方式。例如:对于一、二线城市, 应主要解决农产品“最后一公里”问题。而对于三线城市特别是农产品原产地, 应着重发展好农产品基础设施的建设, 从而为形成组织化、规模化的领导核心企业提供支持。搞好农产品市场定位体系, 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布局更加合理。

(四) 建设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 提高流通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 农业信息化成为发展新农村的推动力量。新时代下要想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 建设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是必然选择。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具有以下作用:一是降低流通成本。平台的建设既可以简化交易环节与流通程序, 又会降低中介费用, 能起到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二是能够更加迅速便捷地获取农业信息。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 收集农产品种类、价格及供求之间的关系, 通过数据分析来制定科学合理的产销策略。三是吸引投资、扩大农产品交易范围。由于信息及交通等方面的限制, 导致一些农产品只能在特定区域流通。而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具有扩大其影响力的作用, 从而使农产品得到优化配置, 最终带动整个农业经济健康、高效、可持续地发展。

(五) 制定相关政策, 完善农产品流通运行机制

首先, 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管理政策, 加大对农产品现代化投入,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其次, 要认真履行农产品管理职责。新时代下, 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其信息化管理的形式, 积极为农户普及农产品相关知识和市场信息, 培养农户运用手机、电脑等多种流通渠道开展农产品产销的习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 加强农民群众网络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户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充分利用互联网增长知识、开拓眼界, 全面掌握农产品相关信息。最后, 要加强农产品流通运行机制的监管。严格监管, 不仅是其安全流通的保障, 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的负责。因此,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完善农产品流通机制, 是新时代重构我国农产品流通链的重要措施。

来源:商业经济研究2018年19期

作者: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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