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犯罪案件广州已起诉 189 人!三大骗钱套路谨记!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穗检宣报道

本周末就是 " 双 11" 购物节,预售、红包、限时购 …… 卖家各种促销方式已经上线,不少市民已经开启了 " 买买买 " 的模式。

可在购物促销活动期间,不法分子往往会趁机 " 浑水摸鱼 "、骗取消费者、商家钱财款物。据统计,2016 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批捕 " 双 11" 期间涉网络购物犯罪案件 66 件 184 人,起诉 96 件 189 人。

11 月 6 日,广州市检察院透露涉网络购物犯罪的三大 " 套路 ",提醒大家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想刷单被骗 18 万元

为了刺激消费,冲击销量,雇佣他人为其店铺刷单,以此制造好评的假象。这是部分网店商家的套路,所以,很早之前就有提醒:网购不要只看网店好评率。然而,这样的商家现在也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套路了。

在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在电商平台上刷单赚取佣金的方式引诱李某合作刷单,诈骗了李某 " 刷单 " 使用的本金及佣金 18 万元。

还有一些犯罪分子伪装成刷单手,利用黑客软件,采用虚假网络刷单交易的手段,骗取网店商家钱财。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饶某某诈骗案中,饶某某在电脑上购买刷单网店商品,并在付款页面要求网店主远程控制其电脑自行付款。

由于饶的电脑上事先安装有黑客钓鱼软件,电脑会将商家的网店付款页面自动替换成其支付宝充值页面,并增加充值倍率 5 倍或 10 倍,如商家在自己的网店上购物付款 200 元,实际上已转账 1000 元或 2000 元至饶的支付宝账号,其诈骗金额 10 万余元。

获利 800 多万后店主卷款潜逃

广州检察院介绍,除了刷单环节,在购物过程中同样存在 " 套路 "。部分商家在 " 双 11" 通过各类虚假销售宣传,扩充消费者受众群体,以全额返现、消费返款、介绍返点等手法,骗取消费者购物款。

马某利用 " 双十一 " 购物节的网络促销宣传时机,打出 " 免费跨境购物,资金共享,消费全返 " 的虚假广告,并对消费者承诺各消费级别的全额返款时限,对消费额 1000 元以下的买家均按时返款,并承诺介绍朋友进微信群消费的顾客以 1%-1.5% 的消费额进行奖励,微店微信群消费者数目迅速增长至 1500 余名。

等到了首批大额消费款 2 个月返款期限即将结束时,马某把网店的全部商品下架,卷款潜逃。至案发时,其微店已获利 834 万余元。

利用杂物掉换包裹后要求退款

单下了,款也付了,可不法分子还是会打起 " 退货退款 " 环节的主意。不少网络购物平台为鼓励交易和保障消费者验货权,出台了网购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的规则。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网店购买耳机等数码产品,收货后拆开包装将产品占为己有,再装入与原产品重量相等的杂物后,发起退货申请,相关店铺收到货物包裹后没有拆包,只是看到包裹塑封膜完好就签收并退还货款。

后商家将该货物转卖给新客户,直到新客户投诉 " 货不对板 ",商家才发现货物之前已被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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