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条狗,本是人的自由;但管好狗,却是人的责任。
一些人只强调个人自由,却忘记对公众、社会的责任,这种人遇到他人质疑时,有闷声不响的,有小声嘀咕的,但更有甚者,还有挥拳相向的。
11月3日19时20分许,杭州一小区就发生了”养狗人为狗打人“的治安事件。
当时,带着俩孩子的一个女子路遇小狗骚扰,女子护子心切,用脚作驱赶状驱离小狗,而狗主人见小狗被“欺负”,上前理论直至叫骂厮打,”为狗讨公道“的一幕剧情让人无法直视。
打人者竟也振振有辞,大有不为狗争回一点颜面就誓不罢休的势头!
警方通报称,女子先后两次被打,女子手指骨折,全身多处挫伤,两个孩子也受到惊吓。打人者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竟为一条小狗的滋事讨"公道",大打出手的”壮举“呈现于网络,一时舆论哗然。
从监控视频看,小狗的确骚扰了女子及两个孩子。本是自家狗惹事,自己又不牵狗绳,对狗无约束,狗主人却不从自己处找问题,满眼却是无辜女子的错,什么道理?!
即使声称爱小狗如同自家养的”儿子“,”儿子“不懂事,也是做父母的责任!见到”儿子“惹事生非,却怪女子对”儿子“不客气,当着两个孩子的面,对女子大打出手,还有一点仁爱之心吗?还有一点廉耻之心吗?打人者从哪来的嚣张与匪气?
可见,在此人眼中,狗就是一切,小区也被其视为自家院子。在自家区域,狗可以惹人,因为那是狗的天性;人却不能打狗,因为”人比狗更懂道理“。
人比狗更懂道理!不错,依此逻辑,人就更不能为狗动手打人了,对不对?
因狗滋事的治安案件一再发生,人们对文明养狗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除靠养狗人自觉履行养犬的文明公约外,各地出台对养狗的禁令也必不可缺。
近日,云南文山就出台号称”史上最严“的限狗新规,除养狗人必须使用短于1米的束犬链外,还规定在7点至22点之间,城区内禁止遛狗。
这条禁狗新规却受到爱狗人士的嘲弄,有人戏称,难道也要让狗狗们回归狼性,养成昼伏夜出的习性?
其实,文山限狗新规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行人和狗的接触机会,有利于养狗人士,也有利于其他人的安宁生活,一举两得,何来不妥?
至于变更狗的习性,牺牲狗上街的利益之说就更无依据可查。街道本应首先满足人的出行,出行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需求,人行道的定位表明道路首先是为人服务的。
此外,文明养犬是现代人的素质体现,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
所以说,出门前,请牵好你的狗绳,即使你爱狗如子,谓之己出,也要让你的”儿子“不再骚扰他人,这是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红线。
谁逾越,谁就会被社会舆论唾弃,被法律所严惩,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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