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女性身份与他人网恋七年 骗取钱财获刑十个月

北京市密云区青年男子刘某于2011年在网络游戏中结识安徽籍青年男子赵某。随后刘某虚构一女性身份名为刘甲,与赵某建立了网恋关系。

从2011年7月至2018年3月,刘某通过qq聊天等方式,以各种理由骗得赵某向其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转账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

刘某供述为了骗赵某,其从网络上搜索女性图片发给赵某谎称是自己照片,二人从未视频通话过。

赵某曾来到密云区要求面见刘甲,但刘某借口其姐姐刘甲有事不能露面,以刘甲亲弟弟的身份与赵某见面。在二人网恋过程中,大部分钱款均要求赵某直接转账给“刘甲的亲弟弟”刘某,赵某还将其工资卡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了刘某,刘某经常通过网银直接将赵某卡内的钱转走。

因刘某沉迷游戏花销巨大,负债累累,刘某的父亲将刘某手机扣留在家中。赵某在某次给刘某打电话时,刘某的父亲称并没有刘甲这个人,赵某才知道上当受骗报警案发。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刘某于2011年7月至2018年3月,通过QQ聊天的方式虚构女性身份以网恋交友为名取得被害人赵某信任后,以各种理由骗得赵某向其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转账共计人民币54053元。

密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本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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