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半生付一诺

对于一个律师,42岁的年龄是事业上的黄金期,而她——中国第一位参与民间为中国“慰安妇”及被强掳赴日劳工索赔的公益律师康健,从这个年龄开始,怀着对“二战”中饱受摧残和伤害的同胞的深深情感,拖着疲惫的身体和备受煎熬的身心,顶着一些人的猜疑和非议,奔走在偏僻泥泞的乡村小道上,50余次往返在与日本政府、企业交涉及法庭辩论的路上,只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从42岁开始到65岁,从满头青丝到两鬓斑白,这位坚韧执着的女律师,在为中国的“慰安妇”、劳工索赔的战场上整整坚守了23年。

一个回应踏上索赔路

1995年9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康健作为非政府组织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议期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了一个中日两国女律师代表座谈会,会议将要结束的时候,参会的日本女律师大森典子突然提出了会议议题之外的话题,她说:日本有一些律师想帮着中国的“慰安妇”起诉日本政府,但是作为外国律师在中国做有关调查十分不便,希望中国律师给予支持。

她的话题一提出,中方代表都停顿了,大家相互看了一下,接着就是几十秒的停顿,这个几十秒使人感觉时间很长,没有任何人发言。事先提出的工作纪律大家都在认真遵守,也使他们一时不知怎样来回应这个希望。

停顿中,康健在思考,当时只是感觉到:一个法律的问题都不回应是不合适的,最起码是不礼貌。康健硬着头皮说:作为一个诉讼案件,我们中方律师给予协助不是不可以。康健当时回应她主要考虑的是基本的道理和礼貌。

日本律师听了后相互看了看,表情上都非常高兴。

会后在送别日本律师时。大森典子律师特意到康健面前,一边握手一边不断地说:非常感谢、非常感谢……康健以为她是在客气,也就是礼节性的做了回应。会后,康健也向全国律协吴秘书长询问:我刚才在会上这样的表态有没有什么问题?吴秘书长说:“没关系,说了也就说了。”这次会议结束后没两天,世界妇女代表大会也结束了。康健和大森典子律师没有再见面,也没有联系。康健以为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一个多月后,大森律师按照交换名片上的信息给康健发了个传真,大概意思是想专程到北京来商谈关于“慰安妇”问题的调查。看了传真,康健感觉日本律师对这件事情是认真的。便向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周纳新做了汇报。周会长表态说,先谈一谈吧,接触一下也可以。这样,康健就给大森典子律师做了回复,约她在10月底左右到北京谈。

大森律师来后,康健向她询问了最关心的问题:“你们起诉日本政府,作为日本律师为什么要这样做?”大森律师说:“主要是考虑到人权保护,这样的问题应该解决。”康健接着提出要看看他们初步调查后的有关材料以及起诉书。她答应了。

谈完后,大森律师提出要和康健照张相。这当然可以了,作为来访的律师留个纪念,太平常了。两人在书柜前留了张合影。

一年多之后,有了一段时间的合作经历,大森律师告诉了康健这张合影的“秘密”。在中日女律师座谈会上,虽然康健回应了她的希望,但是没有照相。在初次谈话后,她要把康健的形象带回去,让其他为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的日本律师看看康健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说日本律师看完后都觉得康健律师很可信。康健笑了,大森律师是把她带回去让日本律师相了个面,但康健也真实地感到,一年多的合作经历使他们感到她是可信任的,不然也不会把这样一个“秘密”坦诚的告诉我。

过了一段时间,大森律师发来传真告诉康健:他们作为诉讼的律师团团长和干事长共五六位律师准备到北京和她进一步商谈。出于律师的职业敏感,康健知道到了双方都下决心的时候了。

考虑到当时参加世界妇女代表大会时有关方面要求大家对“慰安妇”问题不介入,康健又找周会长谈了自己的想法:我们若拒绝日本律师的提议好像没有任何道理,中国律师在这之前也与外国律师有一些协作。对这样一起诉讼案件的协助都拒绝,说不过去;这也是一个人权保护的问题,人家在帮我们中国人做,我们自己还不做,人权保护从何谈起?周纳新会长说:“行,你就先做吧。有什么事及时汇报。”过后想起来,周会长还是很有眼光、很有魄力的,她这样的表态在那个时候也是要顶着风险的。

这样,康健答应了大森律师与他们再次会谈。到了12月中下旬的时候,他们来了3男、3女共计6位律师。三位男律师分别是尾山宏、小野寺利孝、渡边春己。渡边律师当时参与细菌战、南京大屠杀及无区别轰炸案件;3位女律师是野上佳世子、伊藤美沙子、大森典子。大森律师是“慰安妇”案件律师团的团长。交谈中康健了解到,日本律师为了中国战争中受害人员的索赔,组成了“中国人战争被害赔偿请求事件辩护团”,尾山宏律师是这个律师团的团长,小野寺律师是律师团的干事长,也就是我们中国人通常说的秘书长。后来尾山宏律师还被评为我国中央电视台主办的2003年度十大最有影响的人物中唯一的外国人。

交谈中,尾山宏律师谈起了中日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为什么放弃战争赔偿?他感到不可理解。他要康健谈谈自己的看法。对于他谈的问题康健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康健没有想到一个日本律师对中日联合声明这么关注,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当时康健还真没有认真研读过中日联合声明,具体的条款就更记不清楚了,但放弃了战争赔偿,还是有印象的。

康健说,从律师的角度想,当时中国政府从中日两国的大局出发,放弃了赔偿。但她不认为是全面放弃,作为受害者个人还是有权主张的,个人权利和国家的权利是有一定的区别,这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康健把自己对中日联合声明的初步理解向尾山宏律师作了回答。

尾山宏律师说,他也是这样认为的。他还谈到日本政府对待历史问题的一些消极的做法,康健当时感觉他像一位政治家。

回家后,康健认真地看了中日联合声明,该声明第5条明确地写着:(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康健放心了,中日联合声明中没有提到放弃中国国民个人有关战争赔偿的权利。后来康健听说,在这一年(1995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钱其琛在参加全国人大小组会议时,回答一位代表的提问,表明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中日联合声明》并没有放弃中国人民以个人名义行使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权利。”康健的理解是对的。

这次交谈后,康健与日本律师确定了合作关系,日本律师给康健发来了委托协议。康健就正式走上了这漫长的索赔历程。

调查上千人次,证据材料足有百公斤

既然要进行诉讼,就要对被害者进行调查取证,用事实说话。

在日本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的中国“慰安妇”案一共4起,康健参与了其中3起的调查和诉讼,劳工案14起,康健参与了其中11起的调查或诉讼。每起案件从一两个人到数十人不等。从1995年开始至今,康健先后无数次无偿或自费到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海南、辽宁等地的数十个县乡对劳工、原“慰安妇”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时,康健发现事情并非如她所想,这与一般律师调查一点都不一样。冷冰冰的历史资料对中国“慰安妇”及被日本军人强掳去的劳工少有记载,缺乏调查对象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康健与她的助手只得划定省份,再去找档案,挨乡挨村地去打听,简直是大海捞针,有时候挨村走访三四天都找不到一位。

她参与调查的劳工有200位,其中多数是她和助手跋山涉水到劳工的家里调查取证的,少的一次,多的三、四次。最难的是对原“慰安妇”的调查取证。面对这样一个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特殊群体,每次开口,内心都伴着剧烈的疼痛,山西对老年妇女一般叫大娘,海南一般称呼阿婆,在康健内心深处,对她们的称呼已经不是晚辈人对长辈人的尊称,更像是家人发自内心的呼唤。直到现在,康健每每向人提起这些事,说出大娘、阿婆时还是会眼眶湿润。

“慰安妇”受到的伤害不只是肉体上的,加上世俗的偏见,这种偏见已经深入到她们的骨髓,伴随她们的一生。只要触动到这根神经,就会产生剧烈的反应。康健的第一个调查对象,是山西一位姓刘的大娘。这位大娘给康健的第一印象就是很爱干净,屋子里收拾的很利落,窑洞内壁都抹了白灰,显得很亮堂。

大娘本人长的很白,可以看出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也一定是个很勤快的人。大娘告诉康健她们,她是家里唯一幸存的女儿。她现在住的窑洞就是当年她被抓走的地方。康健心里忽然有一个感觉,大娘对住房细心的收拾,会不会是尽力要抹去伤心的记忆。大娘对康健说孩子们都不知道她过去的事,在调查时她的孩子们自然也就不在场了。

在刘大娘家的炕上,康健她们和大娘对面而坐,在介绍了康健的身份和此行目的后,就开始谈起来。刚谈了几句,大娘就放声哭了起来,康健吓了一跳,那真是撕心裂肺的哭声:“见不得人啊!我一辈子都不是个人啊!”她一面哭一面向康健她们述说受害的经过。

这是康健第一次亲耳听受害人的述说,随着她的讲述,眼泪在康健的眼眶里晃,她就使劲的忍着。意识告诉她,我是来做调查的,录像机还在旁边录着呢,不能太随感情左右。

她就一边忍着,一边提问。大娘告诉她们:日本人抓我的时候,我还不到16岁。大约是农历三月的一天早晨,日本人到羊泉村,堵住了我们家门,进来两个日本鬼子和三个汉奸,进门就往外撵我们,说是要去开会,将我们撵到场院里。到了场院,一看有二三十人,我父母也在。日本人都带着枪,一同抓了我们同村3个女的,一个叫刘××、一个叫冯××,她们两都结过婚了,我还是个闺女。日本鬼子要把我们抓到进圭村去,我哭着不肯去,鬼子就用枪托子打我,一下就把我的左胳膊给打断了,一直到现在都无法端碗。日本人用绳子绑着我们三个,牵着走。用刺刀顶着我们,不走就用刺刀刺。进圭村是当时日本人比较大的据点。到了那里后,日本人就把我关进了一个里外两间的小窑洞,把门锁上,门口有人看着。当天下午,两个日本兵就把我祸害了。我反抗,他们就用毛巾堵我的嘴,我胳膊也疼,一点办法都没有。到了晚上他们又把我押到炮楼,那里的日军队长继续对我豁害。以后的40多天里,每天都有几个日本兵来祸害我,我反抗就打我的脸。后来我病了,脸和身子都肿了,肚子也痛,动都动不了了。进圭村有我的亲戚,告诉我父亲说我病的不行了,让快想法子接回去。我父亲到处借钱送了礼后才将我接走。接的时候日本人还讲,养好病后还得回去。我病的坐都坐不住,是父亲用毛驴驮回来的,我只能趴在驴背上。在家养了一段后,身体有了好转,我就躲起来了。后来听乡亲讲,日本人又来抓我,他们没有找到。”

大娘还告诉她们:因为有了那事(被日本鬼子强奸),难以出嫁。后来找的丈夫也是二婚的,丈夫死后没有了经济来源。大娘的胳膊由于被打伤,干不了重活,一直靠大儿子照顾着,大儿子为了照顾大娘也没有成家。

调查进行了一个来小时。康健告诉大娘,我们这次调查就是为了向日本政府起诉,让他们给你们赔偿、谢罪。大娘睁大双眼看着康健:“日本政府能吗?我也不认识当年害我的那些人了。”康健告诉她,“不是要找当年强奸你的那些人,责任人是日本政府,要他们来承担这个责任。”大娘说:“那行。你们是北京来的,我相信你。”

当康健再问大娘还有什么想法时,大娘说:“如果能让我去日本,我想亲自对他们讲讲这事儿,讲讲日本人的罪行,让日本人都知道我受的苦。”大娘在交谈的时候双手一直都是紧紧地攥着,康健可以感觉到她攥着的是羞辱啊、气愤…说不清楚的各种感觉。

每调查一个这样的受害者,康健便会痛如刀绞,让她内心饱受煎熬,几天都吃不下饭。很多时候,饱受欺凌的受害者会把那种屈辱当做一种见不得人,说不出口的事,把头深深地埋进怀里,胆怯到不敢看人。

康健苦口婆心地对受害者进行长时间的心理疏导,消除她们内心深处的恐惧,有时直到第二、第三次登门,受害者才开始哭诉。对每个调查对象不仅要拍照,还要录音、录像,因为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第一手资料。一个调查对象一次最少需要两个小时,平均每个调查对象要进行好几次,一次又一次地对调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不仅调查取证难,由于调查对象大多生活在偏僻、闭塞的穷乡僻壤,调查的道路同样充满着艰辛,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康健自述的《索赔》一书,对道路的艰辛有着这样生动的描述:山里的晚上,和城里大不一样,我这才知道什么叫伸手不见五指。山路上就我们一辆车,远光灯打开就像过年小孩玩的小灯笼,照到路上根本就没什么亮。虽然那天星星月亮还都可以看见,但是周边还像是被一口大锅扣着。好在基本按计划办完了一天的事,又有到县城后有口热饭的期盼,心里多少还是有点轻松。虽

说到了3月份,山里的晚上温度还是很低,白天山路上的雪水化了,天一黑,马上就冻成了冰溜子。车子摇摇晃晃地爬行,走到了上坡的冰面上,约五六十米的一段路全是冰,车根本就开不上去,直往下溜。司机让我们全下车,叫我们拔点草,找点石头垫车轮子。我穿着棉靴子踢了踢路边的石头,根本就踢不动,石头全和土冻一起了。秃山坡上也只能拔出几根毛草,草也和土冻一起了,几根毛草垫在车轮下面毫无作用。司机很有经验,他怕大灯开的时间长了电会用光,只能开小灯,这样我们就更不可能到远处找石头和草了。看着眼前的情况,司机说:“算了吧,大家把外衣脱下来,垫着车轮子,我开车,你们在后面推!”我和小庞没经历过这个场面,还有点新奇。也就按司机的说法做了。我当时穿的是带棉夹层的风衣,小庞脱下了棉外套,我表弟也脱下了外衣,连司机也把外衣脱了。按照司机的要求,我们把几件衣服垫到车轮下,他坐在驾驶室里缓慢地开车,我们几个在车后推。车子一米一米地往前挪。前行中车轮不停地打滑,有时还倒退,每退一下,我们心里都是一惊。司机在驾驶室里大声的指挥着:推!停!前进一点,我们根据司机的指挥不断把衣服从车轮后撤出垫到车轮前面。一会儿,我们也有经验了,再撤出衣服在车轮前面铺开时,我们就尽量地将衣服展开,争取一次能多前进一点。那段冰路也就五六十米,我们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幸亏是山西当地的司机,要是北京的司机,我想就悬了。车开出冰路,我一看司机,哇,只穿了件跨栏背心,头上还都是汗。我虽然脱掉棉风衣,但是还穿着毛衣和外套呢。那天估计也是零下十几度呢,我说小伙子你火力够壮的啊,他只是说:“没事。我们走吧。”语气中还带着对我们的安慰。到后来我学会了开车才知道,那是紧张啊,再熟练的司机也不会常碰见这种情况。离开冰路没走多远,车子咣当咣当有节奏地响起来。我急忙问怎么回事,司机说,可能轮胎被冰磨爆了。稀奇事都让我们赶上了,冰能把轮胎磨爆?司机向我们解释,冰的棱角不断磨轮胎,可能还有上冻的石头,轮胎受不了啊。可见当时天是多么的冷。下山的路颠簸的非常厉害,车上备用的卸轮胎的拐把也不知颠到哪去了。司机无奈地说,下山再想办法吧。我们只好慢慢的开。到了夜里12点多钟,在山角下路过一个工厂,正好赶上工厂员工下夜班,工人们从厂子里出来。司机看见就说,有工厂就会有车,找他们借一个拐把把备用轮胎换上。司机就和张双兵两人到工厂去了。很快他们就回来了,两手空空。我们很奇怪,司机说人家不理他们。我怕车子继续开不安全,就和小庞到工厂传达室,我们向传达室老师傅说明了情况,一听说我们是北京的,老人家很客气地说:“刚才来了人要借拐把,这么晚我以为是两个赖小子,我没敢理他们。”我们听后笑了,心里说,北京来的还是管用啊。一边急忙告诉老师傅,那两个人是我们请来帮着开车办事的。“那行!”老师傅很痛快地答应了。进去就把他们的司机找来帮助换好了轮胎,我们又继续往县城走。进到城里,大概已是凌晨两点了。从晚上八点离开高庄村到凌晨两点到达县城,二十里路走了六个小时。太难走了,这种感受终身难忘。

康健进入劳工索赔案件的调查,纯粹是出于一种责任感。1996年7月份她带着刘××、李××两位大娘到日本出庭。中午休息的时候,在东京地方法院的休息区碰到了刘连仁和他儿子刘焕新。刘大爷是来做出庭准备的,他先来法庭看看,熟悉下环境。刘连仁话不多,老人家给人的感觉饱经沧桑,是个很坚强的人。康健与父子俩简短地交谈了几句,这也是康健第一次接触劳工。

那次出庭后,在与日本律师交流出庭的情况时,小野寺律师向康健介绍劳工诉讼的情况。劳工的诉讼案件小野寺律师他们也在做,但是仍然存在调查不方便的障碍,目前只是把刘连仁的基本情况调查完了,其他的调查只限于少数的劳工,材料很缺乏,很希望从当时在华强掳劳工的每个日本公司中选择出5位受害幸存者,征得他们同意后作为原告到日本法院起诉。

小野寺律师提出想让康健协助他们做劳工案的工作。因为劳2003年1年14日康健(左一)及中国劳工案支持者冒雪进入京都法院工案涉及大量的调查工作,他们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就向康健提出了这个请求。由于这次到日本参加开庭及相关活动的过程中,康健特别感受到这些日本律师和支援团体的成员很真诚地帮助中国的受害者,投入了非常大的精力,全力以赴地来办理这个事情,康健认为,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提起索赔的法律事务交给这样的日本律师办理,是可以放心的,作为中国律师康健也愿意协助进行调查工作。既然“慰安妇”案的调查工作都做了,劳工案的调查应该没有更多的问题,因此康健也没有更多的犹豫,当即答应与日本律师合作参与办理劳工案。

在商量如何进行调查时,康健提出,希望日本律师能提供他们已掌握的信息。小野寺律师告诉康健有当年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名簿,完全可以提供。对劳工索赔案的参与也就是这次答应的,那是1996年的7月份。

回到北京没有多久,森田太三律师来到北京,约在天桥宾馆一层大厅见面。在宾馆大厅,康健见到森田律师很吃力的提着一包资料,原来这就是他们提供的劳工名簿材料。森田律师告诉康健,这就是劳工名簿。看着他带来的三大本劳工名簿,康健的第一反应是——调查量可是够大的。

森田律师介绍说,日本律师打算先做几个公司,铁道工业建设、住友……等几个企业。三大本名簿,几万人的姓名。在之后的被日本强掳劳工诉讼中,康健深切的体会到这份名簿的分量。名簿中的劳工与家人生离死别;有的已惨死在日本;侥幸回国的幸存者也是带着难以治愈的创伤。从最初接过劳工名簿感觉到名簿分量的沉重,直到后来从心底转化为为劳工讨回正义和尊严所担责任的沉重。

在康健的记忆里,始终不断地回放着这样一个场景,是一位老劳工站在路边等待的场景。

有一次,一大早康健和助手到河北的农村去走访,上午9点左右打听到一名叫张宝恒的劳工,她让人们转告他下午1点半在村口等她,因为她们按计划要赶到八、九里外的山里去调查以为劳工。岂料道路非常难走,有一段路汽车不能通行只能步行。在山里的调查结束返回位于路边的村口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康健远远看见有一个老人坐在路边,耳朵冻得通红,鼻子上竟然结了一层薄霜。看见有车过来,老人就冲着车大喊起来:“你们是从北京来的吗?”这个老人就是张宝恒。他在下午一点的时候,就已经在村口的公路上张望,他说:“我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就巴望着有人帮帮我,为我以前受的那些罪说句话。”康健说“我们身处第一线,我们听得到他们的声音,他们所受的苦难,我们的努力关系着上千人的等待与期盼,那是太真切的感受。”

23年,康健为索赔整理的各种文字材料有上百公斤重,这些材料全部有中文和日文两个版本,有的还被译成英文,难以想象康健为此投入了多大的精力,付出了多少心血啊!

“慰安妇”案件败诉,引起国际社会强烈愤慨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1年至今,亚洲各国原“慰安妇”被害者要求赔偿并在日本判决的案件至少有9例,然而,所有的案件在终审时均以败诉被驳回告终。中国“慰安妇”索赔案,一共分四批在日本进行了诉讼,康健参与了其中的三批。

第一批、刘××、李××等4位原告

1、1995年8月7日,在东京地方法院就战时被日军强掳作性奴隶而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赔偿。

2、2001年5月30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未认定事实,仅以主体、时效及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刘××等原告遂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

3、2004年12月15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认定了刘××等人被日军监禁并持续强奸的事实,但仍以时效、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刘××等人的上诉。刘××等遂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

4、2007年4月27日下午,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未事先通知当事人,仅口头通知日本律师,之后发一纸通知以“不受理”为由了结此案。

第二批、郭××、侯××2位原告

1、1996年2月23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诉日本政府,要求被告公开谢罪,赔偿每位原告2300万日元。

2、2002年3月29日一审判决,首次确认了日本侵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性暴力的侵害行为,并确认了由此对中国妇女造成的侵害后果至今仍在持续。这点明显有别于2001年东京地方法院做出的完全无视事实的“5.30”判决(指对刘××、李××、周××、陈××案的判决)。但以国际上不承认个人对国家直接主张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及超过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2005年3月18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4、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在当日上午对中国劳工诉西松建设公司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日本公司推卸责任的主张;下午2:00对郭××、侯××诉日本政府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郭××等人的上诉,以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已放弃包括个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由,免除了日本政府的法律责任。

第三批、万××等10位原告(康健没有参加)

1、1998年10月30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

2、2003年4月24日一审判决,之后原告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

3、2005年3月31日二审判决,之后上诉至最高法院;

4、2005年11月18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第四批、海南岛林××等8位原告

1、2001年7月1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诉日本政府,要求被告公开谢罪,赔偿每位原告800万日元,之后变更为2300万日元。

2、2006年8月30日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战争中,日本军在海南岛设置了“慰安所”。对原告每一个人被日本军人绑架,被监禁到“慰安所”后连日被反复强奸这一极为恶劣的加害与被害事实给予具体和明确的认定。该判决在战前被告日本政府的法律责任上,一方面承认不法行为性,另一方面又以战前天皇制下的国家无答责理论来免其罪责,不追究日本政府搁置不解决的责任,认定因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权利消亡(超过时效)。

3、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4月27日有关对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的几个判决,“请求权放弃”成为日本政府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此时正是海南慰安妇案二审期间,受害者代理人提出对受害者进行精神损害鉴定,日本政府代理人反对。理由是,最高法院已做出中国人请求权已放弃的判决,法院不必再审理。但法官认为仍有必要鉴定,同意了我方的请求。

4、2009年3月26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明确认定了侵华日军对原告犯下的罪行,同时对原告精神鉴定的结论也予以认定。但还是以“本案受害女性等人对被上诉人以本案加害行为为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已由于日中共同声明第5项而被放弃、丧失了审判上诉求的权利。”为由驳回。原告随即上诉。

5、2010年3月2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了海南岛林××等受害者的上诉。

面对日本法院荒谬不公的判决,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的委托,康健起草了对该判决的抗议声明,经修改后发布。对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不当判决表达了我们的立场。

声明

2001年5月30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对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中国受害妇女的索赔诉讼,做出驳回起诉的判决。对于日本司法当局这一公然践踏法律、藐视受害者、无视人权的做法,我们感到十分震惊。

众所周知,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日本军国主义者悍然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亚洲和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在那场罪恶的战争中,几十万妇女被劫掳为“慰安妇”。日本军国主义的这一严重罪行,极大地摧残了广大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并给她们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

面对中国受害妇女的索赔诉讼要求,以及她们的血泪控诉和如山铁证,东京司法当局将公平、正义、公理等司法准则抛诸脑后,置国际舆论、正义呼声于不顾,置深受战争之害的中国人民的感情于不顾,公然作出上述错误判决,这一作法,无视事实、无视法律、无视人权,再次严重伤害了中国受害者,同时也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此,我们表示强烈愤慨。

对于东京司法当局的这一错误判决,中国受害妇女理所当然地提起上诉。我们对她们的上诉主张表示支持,同时对秉承正义、和平和维护人权的理念,支持和帮助中国受害妇女进行诉讼的日本友好人士和律师表示钦佩和感谢。对中国律师和有关人士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支持和赞赏。

“慰安妇”问题是中日之间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之一,我们要求日本有关方面正视历史,真心诚意地进行反省和道歉,并负责任地予以妥善处理。一个敢于正视自己不光彩历史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而政府对之责无旁贷。

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审理。我们将为维护中国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而继续努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001年6月19日

第二天,人民日报刊发了全国律师协会等团体发表声明的消息,介绍了诉讼的有关情况。

日本法院对亚洲各国“慰安妇”诉讼的不公正判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愤慨,2000年12月8日,一个特殊的审判在日本东京进行。曾经有人把这次审判活动叫做模拟法庭,实际这并不是模拟法庭,而是参照国际法院的审判模式进行的一次国际性的民间审判。也有不少媒体把这次审判称之为“世纪末的审判”。参加审判的法官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非洲的法官组成,还有检察官团,首席检察官是美国人,她在国际刑事法院担当过检察官;中国大陆及台湾、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也组成了各自的检察官团,作为各自控方的代表。被告分别是日本裕仁天皇,冈村宁次、松井石根以及战争期间侵犯亚洲各地的日本主要指挥官。康健作为中国检察官团成员之一参加了这次审判活动。

在法庭上,有两名原日本军人出庭作证。他们详细讲述了自己和部下在侵华战争中对中国妇女犯下的罪行。当法庭询问:你怎么看当时的自己,为什么要在这里作证?证人说:“如果我们都不谈这个事情,战争的事实,性暴力这个事情的确很难开口,所以要作证人的极少。大家都不说,就不能传达真正的战争面貌。我想我把真正的事情说出来,一定要给后代留下来。所以虽然感觉很害羞,但是一定要说出去。”对他们的证言,全场报以长时间的掌声。康健觉得,这才是真正有良心的日本人,这才是真正的反省!

2000年12月12日,“侵害女性的国际战犯法庭”主审法官嘉瑞拉·科·麦克唐纳做了宣判:日军当年有组织的进行强奸,性奴役,有20多万受害者,我们将这一事实告知全世界。日本政府虽然接受本法庭召唤,但没有任何反应。全体法官遵照国际法庭的惯例,双方没有同时出庭,法庭依据证据做出判决。

法庭认为:日本天皇对性奴隶的罪行,特别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性犯罪的发生,他肯定是知道的,而且对日军“慰安妇”的制度,他也一定知道,他是处于掌握这个信息立场上的人,他完全有必要制止犯罪的发生,但他没有采取措施。对在战争期间的所有犯罪,我们认为日本天皇应当承担责任。而且我们法官对于日本国的国家责任,对于“慰安妇”这个问题,我们认定日本国家是有罪的,日本国政府是有罪的。

尽管是民间审判的一份判决,但对于受害者来说,也是莫大的安慰。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受害者一起站在审判区,眼含热泪、高举双手、热烈欢呼。

200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成立了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连续三年陆续发布了3个阶段的调查报告,其中包括新发现的受害幸存者、原日军慰安所、部分历史档案及五十多名日军战犯涉及“慰安妇”的部分口供摘录。2017年8月12日,中国原“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案的最后一位幸存受害者黄有良离世。中国大陆24位日军原“慰安妇”幸存者原告,全部含恨离世,没有等到一句道歉,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现中国大陆在世原“慰安妇”不足20人。

诉讼的过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美国参众两院一致通过《“慰安妇”问题预算法案》,美国国会首次将慰安妇问题纳入正式法案。“慰安妇”议案是日本裔美国众议院迈克本田2007年牵头提出的,要求日本政府为二战期间强征亚洲其他国家大约20万妇女充当日军性奴隶的行为正式道歉。

2016年10月22日,中国“慰安妇”历史博物馆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开馆典礼,博物馆门前树立了两尊“慰安妇”雕像,仅这两三年世界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慰安妇”雕像,总数超过60座。

劳工诉讼案的艰难对决

从参与“慰安妇”案及劳工案,到诉讼结束时,康健已经超过50次去日本,不是去法院出庭就是到相关日本公司交涉。战时曾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本公司绝大多数非常傲慢、无理、骄横,甚至可以说是有些野蛮。他们对待中国劳工的这种态度,跟大家看到他们要来中国做生意时的表现截然不同。

中国劳工及“慰安妇”受害者在日本法院的诉讼,2000年之前日本相关法院作出的判决连基本事实都不确认,直接以超过时效,个人不具有国际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及“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原告的诉求。原告及中、日律师和日本支援团体并没有退缩。从2000年开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日本相关法院的不当判决都发表了声明,同时公开表示对中、日两国律师的支持。面对这种判决,受害者不仅愤慨,而且表示:只要我们活着,就要和他们斗争。原告的这种坚定信念,激励着康健她们。经过中日两国律师的努力,日本支援团体的不懈支持,在2001年7月16日,刘连仁案件的判决出现了一些转机。刘连仁起诉的是日本政府,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刘连仁胜诉,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偿2300万日元,法院全额支持。并对刘连仁被强掳为劳工的事实全面认定。但是,并未判令日本政府对其在战争时期强掳中国劳工承担责任。

判决是以刘连仁逃到了深山,在1945年战争结束之后,这期间没有任何人来寻找他,日本公司不去管,日本政府也不管,没有人来过问,你跑了就跑了,任你死活。一直在山里待了十三年,直到1958年才被猎人发现。刘连仁走出深山的时候,都不会说话了。法院是以日本政府战后救助不力,判令其承担责任。康健觉得法官还是给日本政府留了面子。不管怎么说,支持了原告的诉求,算是胜诉。

刘连仁案宣判的那天,康健和刘焕新(刘连仁的儿子)一起参加了,宣判前并没想到胜诉。法官宣判完毕后,律师及旁听席支援会的成员都情不自禁地相互握手或鼓掌。大家很快的走出法庭来到法院门口,把胜诉的消息告诉在门口等候的支援者。

当时大家都特别高兴、特别兴奋,支援会的持永伯子兴奋地都哭了。虽然康健没有表现的那么动情,但是在内心那种高兴是无法形容的。这份判决让康健看到了这位日本法官的良知和勇气。

遗憾的是,刘连仁老大爷没有看到这份判决,他在判决的前几个月已经去世了。

虽然法官在判决中没有追究日本政府战争期间的法律责任,但在判决中确认了强掳中国劳工的事实,对正在审理的其他劳工案件将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判决的当天,日本政府就表示要上诉。

在这之后,2002年4月26日,福冈地方法院对刘千、张宝恒等15位原告起诉三井公司和日本政府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官从公平和正义的角度没有支持日本政府和三井公司对原告诉求所做超过时效的答辩,判决确认了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公司所属的业会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强掳劳工,中国劳工在残酷的条件下从事重体力劳动。但没有判决日本政府承担责任,从违反安全保护义务角度判令三井公司向原告每位补偿1100万日元。不过,认定了日本政府和日本公司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把中国劳工强抓到日本的行为,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

2004年3月26日,新澙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个判决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东京地方法院在刘连仁案判决中是以日本政府战后救助不力判令其承担责任;新澙地方法院判令日本政府和新澙临港集团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首先确定了日本政府、日本公司共同策划了强掳中国劳工的行为,中国劳工在日本遭受了非常残酷的虐待。

在有关中国劳工遭受残酷虐待这一事实方面,全面支持了原告一方的举证。新澙律师团的律师不仅在诉讼中列举了原告的陈述,还查出了1944年、1945年这两年新澙地区的天气预报记录,天气预报显示当时冬天的气温是很低的,下的雪很大,有时是一两米深,中国劳工穿的是单衣,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承担高强度劳动。

法官在判决中确认:虽然供给一天3顿饭,但是其内容只是一顿饭就有两个馒头和有时再加点萝卜缨子咸菜的程度,其分量及营养平衡都很不够充分,从事码头装卸工作应提供的保持营养平衡的饭,至少要提供一天三千千卡以上分量的伙食。

法官确认了原告方这一系列证据后,作出的结论是中国劳工受到很残酷的虐待,并且确认了中国劳工的死亡率很高。判决书中还确认,在战争结束后,没有对劳工做任何的道歉,没做任何的说明,匆匆忙忙把劳工送走,销毁资料,在国会上做不诚实的陈述,(指的就是安倍的外公时任日本首相岸信介对于刘连仁被发现后在国会所做的陈述),这一系列行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原告行使诉权。因此,如果以超过时效来阻止原告行使诉权的话,显然是有失公平和正义的。

法官是在上述确认的基础上,以日本政府和新澙临港集团违反了安全保护义务,判决日本政府和临港集团共同向每位原告补偿800万日元。这个判决虽然未达到原告主张赔偿2300万日元的诉求,但是该判决重大的突破就是,排出了时效问题,追究了日本政府及公司战争期间的责任。时任日本政府的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在判决的当天就发表讲话,说这是太严厉的判决,不能接受,表示要上诉。临港集团在判决的当天也表示上诉。上述几个判决的宣判,康健都参加了,当时那种热烈的气氛,激动的心情,真是难以言表。

经过几年在日本的诉讼经历,康健逐步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的证据材料。2000年初,美国律师费舍和杨立拟在美国起诉三菱公司,康健和日本律师都觉得如果能形成一个合力,美国、日本、2014年2月康健律师团队与幸存劳工及劳工遗属中国的诉讼能够共同进行的话,可能有助于推动劳工问题的解决。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准备在中国法院起诉。

经过无数的挫折和努力,2014年3月18日,康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拿到了立案通知。中国劳工首次在中国法院对日企提起诉讼获得立案,开启了中国劳工在国内法院起诉维权的先河。在中国的土地上,为二战中受害的中国劳工维护正义和尊严的诉讼正式开始了。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中国劳工诉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案,在立案时11位原告;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原告29位。立案后至2016年五次追加原告,现诉三菱原告97名;诉原三井原告52名。两案合并审理,目前共计149名原告。

人们期待着法庭对诉讼案件的公正判决。

康健斩钉截铁地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康健——一位才华横溢律师,出于对祖国的热爱,对民族尊2014年2月康健律师回答记者提问严的维护,对“二战”受害同胞深深地情感,在她事业的巅峰期,开始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遭受折磨的中国“慰安妇”和劳工获得合法赔偿奔走呼号,她把这当成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事业,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其中,作为律师,不仅没一分钱的报酬,而且自己还要往里贴钱。康健带着开玩笑地口气说“我们律师所没有破产,对此我感到很自豪!”直到今天,康健依然同“二战”中的中国受害同胞站在一起,追寻那些遗留在战争与和平中的权益与尊严。作为一个律师,康健最大的愿望,是为受害者拿到一个胜诉的判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战”中的受害者们,一个个逝去,他们也许等不到这个判决,可是他们还有遗属,康健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坚持下去,绝不后悔,只是感到对不起身边的人。”

以此,可以看出康健是一个心里只有他人,唯独没有自己的人。中国的各行各业有太多的事情需要这种有担当、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康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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