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 1 男子持刀挟持一名女士,疑似精神病人

2018 年 11 月 3 日 12 时 29 分,黔东南州剑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指令称:在剑河县革东镇体育场有一名男子 ( 穿皮夹克、红色头发 ) 持刀挟持一名女士,请求出警。

接到指令后,剑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当班民警刘勇大队长立即组织警力、带上抓捕叉、盾牌等装备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看见一男子在劫持一名女孩,为防止该男子继续伤及周边群众,处警人员先疏散了周边群众,接处警组人员带上盾牌缓慢向持刀男子接近,并口头劝说、警告持刀男子把刀放下,不要发生过激行为,但持刀男子依然负隅顽抗,在此情形下,现场指挥员命令突击小组抓住时机并实施抓捕,突击小组找到机会利用平时的警务技能盾牌训练迅速将持刀男子制服,并带离现场。该起警情没有出现任何人员伤亡事故,了解后为一精神病人。

剑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果断处置一起精神病人肇事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周边群众的高度赞扬。

目前,案件已移交至革东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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