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城阳警方获悉,城阳区一男子綦某6年前涉醉酒驾驶营运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綦某不思悔改。11月7日,綦某再次无证醉酒驾驶,被民警逮个正着。
11月7日下午4时左右,城阳区仙山支路,正在执勤的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交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由南向北驶来,且速度极快,驾驶员遇见民警突然一个甩尾掉头,向南准备逃跑。执勤民警怀疑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于是组织警力将其拦下。驾驶员出示证件时,交警闻到其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儿,经吹气检测,乙醇含量为101mg/100ml,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
经查,该驾驶人在6年前涉醉酒驾驶营运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mg/100ml,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过,该驾驶人不思悔改,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第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綦某41岁,城阳区人,个体经营户。据称当天中午他与朋友聚会喝了二两白酒。下午3时左右,綦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外出办事,当车行驶至仙山支路时,綦某发现执勤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因无证驾驶,他心里非常害怕,决定铤而走险,不料在开车逃跑时被民警抓获。
编辑:董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