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大队在吉林大路与东盛大街交会处设卡夜查酒驾。23 时 50 分,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原本在快车道行驶,但看见民警检查酒驾后,直接跨越实线强行变更车道,企图从右侧辅道驶离。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下来。当驾驶员打开车门,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气,随即将其带到警车上进行酒精测试。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 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询问,该驾驶员称自己晚上出去应酬,喝了三瓶啤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开车回家,却没想到被民警抓获。
等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证实该驾驶员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要面临拘役 1 至 6 个月,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编辑:赵霜雪
值班主任:高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