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家住泾阳县安吴镇李家庄的刘姓老人介绍,田先生当天就是给他家拉的柴火,目前对方的柴火已所剩无几。
受朋友委托,跑渣土车的司机田师傅将一车树枝拉到泾阳县安吴镇的朋友家当柴火。不料刚卸下,镇政府来人称乱倒垃圾,将其车辆扣押9天,后来又罚款1万元,并开具一张收条了事。11月8日,记者联系该镇政府一名负责人,对方承认镇政府无行政执法权,称罚款是为了用于环卫工作,已用罚款购置了33个垃圾桶。
安吴镇政府工作人员为田先生开具的罚款收条
帮朋友运了一车柴火
刚卸下镇政府来人要扣车
家住咸阳市渭城区的田鹏经营有一辆小型渣土车,平时给西安一些工地和小区做垃圾清运工作。9月18日下午,他接到同样跑渣土车的朋友刘杰电话,称西安市三桥枫桥名邸小区物业修剪绿化树木,他想将树枝装车拉回老家当柴火,请求他帮忙一并装车拉回。
当天下午8时许,两辆装满树枝的渣土车赶到了位于泾阳县安吴镇李家庄的刘杰家中。“由于当天下雨,狭窄的村道停了好几个小车,为避免剐蹭,刘杰父亲在距他家200米外村道边找了片地方,让暂时把柴火放在这里,天晴后再运回家。”11月8日,田师傅告诉记者,就在他准备卸下另一车树枝时,突然来了七八个自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人,说他乱倒垃圾要将车扣下。无论田师傅和刘杰如何解释,对方坚持要扣车。无奈下,田师傅开着渣土车,在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押解”下,将车辆放在了镇政府大院。
9月27日,收到田先生缴纳的罚款后,安吴镇政府为田先生开具的车辆放行单
多次讨要无果
镇政府要求交1万元罚款
“后来我多次去镇政府讨要,对方要求先交2万元罚款。”想着扣车停运损失很大,田师傅软磨硬泡后最终交了一万元将车取回。由于镇政府没有开具票据,在田师傅要求下,该镇负责卫生治理的创建办主任魏某为他手写了一张收条。
“越想越觉得冤,我跑车六七年从不干违法勾当。我们车上都装有GPS,如果乱倒渣土很容易被查出来。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总之就是必须交罚款。”回家后田师傅越想越心疼这笔钱,遂多次向魏某及镇上领导讨要无果,自己的联系方式也被对方拉黑了。
在田师傅提供的这张收条上记者看到,因陕AD1××H车主田某在我泾阳县安吴镇李家庄村乱倒垃圾,现对陕AD1××H处罚10000元整。收条并无镇政府落款或盖章。
9月18日,田先生为朋友拉来一车柴火,由于村道狭窄,将树枝堆放在路边
多种证据可证实并非乱倒垃圾
车主质疑罚款无依据
11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该镇李家庄的刘某家中。“(事发)前一天晚上,儿子打电话说给我拉两车树枝做饭取暖,路太窄没办法才堆在路边。如果是乱倒垃圾,谁敢明目张胆倒在路边?旁边就是村民的房子。”据刘某的父亲介绍,镇政府来人后,他连夜冒雨将树枝堆在了院子。记者现场看到,除了一些较细的树枝,还有几根圆木,剩余的柴火已消耗得所剩无几。
“装车时小区物业专门拍照留了档案,当时我跟刘某语音聊天还说这些柴火烧着美得很。这么多证据都能证实并非乱倒垃圾,可他们偏偏不信。”更让田先生气愤的是,镇政府并没有执法权,“我将这话给他们说,但对方意思不交罚款就让车一直停在镇政府院子里。”
田先生渣土车上装载的树枝
镇政府:
已用罚款购买垃圾桶 用于环卫工作
随后,记者在安吴镇政府见到了该镇创建办主任魏某。据他介绍,为了节约成本,此前不少西安的渣土车不愿将垃圾倒入指定垃圾坑,而是偷偷倾倒他们辖区,给当地环境治理造成了很大压力。事发当晚,接到群众举报后,为避免田师傅驾车逃脱,遂将车扣在镇政府,“后来司机多次找人说情要车,我们决定以罚款对其进行警告。”
对于镇政府是否有权扣车和罚款,罚款数目有无依据?魏主任表示,镇政府的确没有执法权,罚款数目这些也是镇上领导的意思。“田先生交了罚款以后,我将这笔费用已上交镇政府财政账户,10月初镇上用这笔钱购买了33个垃圾桶,也是为了投入到环卫工作中。”记者查看该镇财务登记表以及相关票据,证实该笔罚款确已上缴财政。 对于是否曾将此事告知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魏主任称没有,当时也是希望这笔罚款能用于镇上的卫生治理工作。
律师:
镇政府无行政执法权 处罚无效
对于此事,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他表示,田先生的行为属不属于乱倒垃圾,应看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性。从田先生出示的事相关证据看,他帮朋友拉树枝的确是作为柴火,因此不属于乱倒垃圾。
此外,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渣土车乱倒垃圾,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执法部门”,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无权作出罚款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经过“调查取证、作出决定、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组织听证、执行”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其处罚方才有效。
陈辉律师表示,“镇政府的行为无合法依据。发现渣土车乱倒垃圾,正确的做法应督促有处罚权的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并处罚。以镇政府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肯定无效,应退还罚款并赔偿田先生车辆停运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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