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瑜/文
近期,全国广场舞展演活动在北京举办,这是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其他部门共同主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也使得广场舞这一经常被认为是扰民、低俗的文艺形式获得正名,被认为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参与度高的大众文艺形式。其实,在国家的文化管理中,始终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文化产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追求经济效益的,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买单或扶持的文化形式,更强调文化的共享性和均等化。
在文化体制深入改革以及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恐怕没有人再会怀疑文化不能商品化、不能市场化。正是凭借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得新世纪以来文化市场走出上世纪90年代的困窘和低迷状态。政府一方面对能够市场化发展的文化领域进行大胆改革,促进民营资本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力,如影视、互联网行业等,另一方面对那些很难有市场收益,又对国家、百姓有深远影响的文化艺术形态进行保护和扶持,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艺术的基本生态发生了巨大变迁,形成了两种文化景观,一种是各种文化产品的繁荣,不管是出版、演艺等传统文艺形式,还是网络文学、二次元文化、网络游戏等数字时代的新文艺,商品化的大众文化成为主流文化;二是建立了各级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和图书馆、博物馆、农村数字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这种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与其说借鉴于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公益性的公共文化、公共教育来弥合社会阶层差距,不如说是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基本特色。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就形成两种文化观念,一种是文化不只是消费品,文化是新思想、新价值的承载者,通过新文化来完成传统中国的现代改造,这也是新文学、新文艺的基本任务;二是特别强调文化的大众性和普及性,把文化作为启蒙、教育民众的中介,这不仅联系着文艺作品自身的通俗性,更联系着新中国成立以来依靠国家力量进行的大规模识字运动、扫盲运动,让普通民众也变成可以阅读、可以从事文化工作的主体。
正是在这种人民共享文化权利的大背景下,国家一方面在硬件设施上让基层社会(如农村、边远地区)也能通路、通电、通网,另一方面在软件上则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地下基层(如送戏下乡、送文艺下乡、送电影下乡等)。
群众文艺、人民文艺能够成为20世纪中国文化的传统,不是自发、自主产生的,而是依赖于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基层组织。比如在计划经济时代,各行各业的单位都有专门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机构,也有各种级别的业余群众文艺汇演,甚至一些专业演员就出身于基层文化宫或群众文艺队。市场化改革之后,人们离开了集体和单位, 成为个体化或家庭化的状态,群众文艺也陷入危机。
广场舞就是在这种集体生活解体之后,人们重新以文化的名义聚集起来的表现。群众文艺有两个特点,一是百姓不是旁观者、围观者,而是参与者、表演者,二是群众文艺也需要一定的组织形态,需要基层文艺工作者组织和引导。
近些年,国家非常重视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文化建设,鼓励文艺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到基层、社区提供文化服务,这就有利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处于陌生化、与邻为壑状态的社群重新恢复活力。正如很多农村通过文艺生活把妇女、老人等重新组织起来,让这些留守在乡村的人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形成一种公共文化氛围,这也改善了农村的社会风气。
城市社区也一样,业主不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只是购买了同一个小区的房子而住在一起,彼此之间很难有交集。如果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就可以举办摄影、书法、舞蹈、亲子等活动,让社区文化作为沟通基层社会的纽带。从这个角度看,群众文化不只是基层文化活动,更是一种相对低成本的社会管理、基层治理的模式。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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