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彭筠童 罗春报道
11 月 8 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播一起终本案件重启财产查询,112 万网民在线围观全过程。案件虽然再次 " 无功而返 ",网民却直呼 " 不容易 "。新快报对此案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直播。
" 执行法官从广州海事法院远赴珠海外伶仃岛进行现场多方调查,执行干警为了将案件执行到位,忠诚履职,我们应该为他们点赞。" 见证现场直播的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说。
昨日上午 10 点,记者和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刘某及其律师登上珠海外伶仃岛。一间破旧的房子,里面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被执行人王某一家人租住在这里,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他们向岛上的渔政大队和其他渔民了解到,王某这一年来的收入十分有限,勉强够日常生活开支。
" 他确实没钱赔。" 刘某有些失望,但也心服口服。
2016 年,刘某受王某雇佣,在珠海外伶仃岛捕捞鱼虾。在一次劳作中右眼受伤,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刘某 29 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刘某多次与王某发生冲突。
2017 年 5 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财产,没有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王某的确经济困难,父亲生病,子女上学,家里唯一的房产早已卖掉,收入仅能维持生活,无法履行赔偿义务。
据了解,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一般称之为 " 执行不能 "。对于 " 执行不能 " 案件,法院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2017 年 12 月,广州海事法院将执行情况详细地告知了刘某,并经得刘某同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为其申请了 8 万元司法救助金。
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今年 6 月份,广州海事法院对王某的财产情况提起查询,仍然没有新的发现。广州海事法院今日再次进行财产调查。
" 尽管无功而返,法院却是尽了最大努力。" 刘某的律师对此表示了理解。
另据了解,今年 1-10 月,广东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比例为 37%,约占全省执行案件的三分之一。2016 年,广东高院出台了《关于规范执行不能案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的意见(试行)》,为全省法院办理执行不能案件提供指引。同时,通过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 " 执行不能 " 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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