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私入工地偷钢筋被砸伤,家人索赔200万,理由:周围没提醒牌

近日,发生在山东东营的一件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一位大爷私自进入工地在一堵已经坍塌的墙下面挖掘钢筋,却不想把墙给挖塌了,被砸伤,而后被路人发现并拨打了120送往医院急救,虽然无生命危险,但腿部需要截肢,还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其家人却认为,该工地理应对此负责,遂到当地的信访办进行质询,并找到原使用单位:中建八局。当地信访办在得知情况之后,马上和中建八局项目负责人进行协商,而中建八局也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垫付了医药费用。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被挖塌的是一处变压器房,由于没有达到标准,被拆除,但是还未拆除完毕。至于老人到这干嘛,负责人也表示“不知道”

那谁知道呢?由于事发当时派出所也在第一时间到了现场,所以,还得听听派出所怎么说

当地派出所表示,在接到报警后就赶往现场,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又是怎么样的呢?派出所负责人表示,从现场留下的当下和后来进行的问询中可以证实:老人是到墙下面挖钢筋的。“你这是进到人家的院里砸了人家的墙,你不注意安全砸到自己,这个事故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如果人家告你盗窃、告你破坏的话,还得另当别论”

然而,家属对此说法不认同,并多次到信访办“说理”,在信访办的协调下,中建八局同意拿5万元作为赔偿,但家属却不同意。并给出两个选择:

1,负责以后所有治疗的费用

2,一次性赔偿200万

面对这样的条件,中建八局负责人觉得很滑稽,对于家属追问“为什么当时周围没有设置提醒牌”一事,负责人显得很愤怒“没有提醒牌的地方就可以进去为所欲为吗?在自己的工地上进行拆除还要设置提醒牌?我家还得写个禁止入内吗?” 对于家属提的条件,该负责人表示无法接受,“本来是出于道义,本着治病救人的,可现在看来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事情是个悲剧,但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提示牌”吗?如果这样的索赔能成立的话,到别人家拿东西是不是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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